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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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23年02月07日 14时35分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转发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推荐活动的通知》(桂教办〔202344号)文件精神(见附件1),现就我校2022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及数量

各单位最多推荐1名高校毕业生候选人和1名教师候选人,如无合适人选可不推荐。学校将根据各单位推荐情况,择优遴选并报教育厅。

推荐高校毕业生候选人范围属于区内高校培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且从高校毕业不超过10年(含10年),遴选时仍在基层岗位工作,工作满3年及以上。

推荐高校教师候选人范围应长期在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一线从事就业指导服务工作,包括就业指导教师、专业课教师、党政干部、辅导员和就业工作人员等,从事就业工作满3年及以上。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高校毕业生候选人

1.政治合格坚持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提出的各项要求,敬业奉献,遵纪守法,志存高远,脚踏实地。

2.扎根基层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公有制组织和中小企业、应征入伍(团级及以下单位)等基层行业单位工作或自主创业的毕业生,优先考虑到中西部、艰苦地区(特别指国家及广西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及其辖区以下)、艰苦行业、国家战略行业等就业创业的高校毕业生。

3.表现突出在基层工作期间,工作能力突出,成果显著,在工作领域具有较大影响,得到单位和群众广泛认可。

(二)申报教师候选人

符合桂教办〔202344号文件附件(见附件2)中要求的政治合格、作风优良的基本条件,并满足以下条件

1.素质能力过硬。在专业化职业化成长发展方面取得突出成果,开展学生就业教育、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服务、引导高校毕业生赴基层就业、毕业生就业统计管理监督等方面有特色、有亮点、有创新。在就业核查方面从未出现违纪违规事件发生,未发生重大就业舆情问题。

2.勇于担当作为,服务一线。深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就业育人理念,在一线就业工作推进中主动作为、敢于奉献,发挥重要作用,作出突出贡献;推荐人选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毕业班辅导员及就业工作专职人员。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对推荐人选的资格条件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进行严格把关。

(二)候选人推荐材料(高校毕业生推荐表、教师推荐表、个人事迹材料等)严格按照桂教办〔202344号文件附件(见附件2)要求填写。

(三)请各单位于2023220日中午12:00前将候选人推荐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iuye@guet.edu.cn,纸质版申报材料报送至花江校区红亮学生活动中心105室。

未尽事宜,请联系学生工作部(处),联系人及电话:徐学武,15277333037


学生工作部(处)

2023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