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学校管理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管理人员1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自愿报名、全面考核、公平竞争、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性质及待遇
岗位性质、待遇面谈
三、招聘岗位
拟公开招聘管理人员1名,具体岗位及相关条件要求详见下表:
部门 | 岗位 名称 | 招聘 人数 | 学位学历 (2022年7月31日前获得) | 招聘 专业 | 岗位条件 | 联系人 |
政策 法规室 | 法律事务科 科员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位学历 | 法学类 专业 | 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位学历,同时有3年及以上法官、检察官、律师、法务等相关法律工作经验者;有5年及以上上述工作经验者可放宽至本科学历。 2.爱岗敬业、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3.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及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4.获得法律职业资格证者优先。 | 潘老师 0773-2357750 |
四、招聘流程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本次招聘采取线上报名方式,请于6月30日17:00前将报名相关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gldzzp@guet.edu.cn。请在邮件主题及应聘文档名中注明“星空网页版登录入口2023年政策法规室科员招聘+法律事务科科员+姓名”。
2.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应聘人员资格审查信息简表》(见附件);
(2)身份证;
(3)学历证、学位证等(须提供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本科学历学位证),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法官、检察官、律师、法务等相关工作经验证明;
(5)其他材料,如法律职业资格证、获奖证书等其他能体现符合应聘条件的有关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暂只需提供扫描件或电子档,待笔试时再提供原件。应聘材料应如实提供,表格内容须按要求填写。
3.人事处和政策法规室共同负责应聘人员资格审查。根据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初步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如发现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或《应聘人员资格审查信息简表》填写不实的,学校有权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笔试、面试资格
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应不低于招聘岗位人数3倍,方可继续进行招聘工作。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可参加笔试环节。应聘人员资格审查结果在学校官网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自行查询。
笔试成绩按高分到低分排序,笔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应聘人员可进入面试环节,进入面试的人员填写《面试人员登记表》。参照自治区相关招聘规定,笔试成绩仅作为面试资格的筛选依据、不计入面试成绩。
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笔试、面试的,按弃权处理。
(三)笔试、面试安排
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发布于学校官网。
1.笔试内容(满分100分)
政策法规室组织笔试工作,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相关专业知识、职业道德、职业规范以及岗位所需的业务知识、技能的掌握和运用等。
笔试成绩在学校官网(http://www.vns7331.com)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自行查询。
2.面试内容(满分100分)
人事处和政策法规室组成考核小组,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德、能、勤、绩等方面的综合素质考核。面试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自我情绪控制、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举止仪表、心理素质等与聘任岗位相关方面。
(四)面试成绩及考核人员公示
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及考核人员名单在学校官网(http://www.vns7331.com)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自行查询。
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及面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核人员。考核着重对应聘人员在政治思想素质、道德素质、岗位匹配度、工作经历等方面进行考核。为确保人才质量及岗位匹配,如确无合适人选,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同时,学校对进入考核的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五)拟聘人员公示及聘用
考核小组根据应聘人员的综合考核情况,从被考核人员中确定拟聘人选并提出书面考核聘用意见,人事处形成拟聘方案,报学校审定后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聘用程序办理相关入职手续。原则上,拟聘用人员于公示期结束后1个月之内签约入职,逾期将视为主动放弃,取消录用资格。
公示信息在学校官网(http://www.vns7331.com)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自行查询。
五、联系方式
人事处 董老师,0773-2319230;李老师,0773-2208378。
星空网页版登录入口人事处
202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