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聘用人员14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自愿报名、全面考核、公平竞争、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性质及待遇
被聘用人员性质为临时聘用,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岗位
拟公开招聘临时聘用人员14名,具体岗位及相关条件要求详见下表:
部门 | 岗位 类别 | 岗位 名称 | 招聘 人数 | 岗位要求及条件 |
学生工作部 (处) | 工勤岗 | 学生公寓 值班员 | 14 | 1.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2.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有奉献精神; 3.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9年7月1日以后出生)。 |
四、招聘流程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本次招聘采取电子邮件报名,请于2024年7月8日12:00前将报名相关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1257442924@qq.com。请在邮件主题及应聘文档名中注明“星空网页版登录入口2024年第一批临时聘用人员招聘+岗位名称+姓名”,请将相关应聘材料按下列材料分类命名,按winrar格式压缩后一并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压缩文件包不得超过5M)。
2.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星空网页版登录入口临时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见附件);
(2)身份证;
(3)学历证、学位证等相关证明;
(4)职称证、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其它能体现符合应聘条件的有关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暂只需提供扫描件或电子档,待考核时再提供原件。应聘材料应如实提供,表格内容须按要求填写。
3.人事处和学生工作部(处)共同负责受理报名和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根据应聘者电子邮件报名提供材料,初步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因应聘者填报信息不全造成资格审查未通过的,由应聘者自行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如发现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我校招聘岗位条件或《报名登记表》填写不实的,学校有权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笔试、面试资格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可参加笔试环节。本次招聘岗位经资格审查后,报名比例需达到1:3的开考比例,对达不到开考比例,又确实需要进人的岗位,需发布变更通告(含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调整开考比例),并公示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方可开考。
笔试成绩按高分到低分排序,笔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应聘人员可进入面试环节;参照自治区相关招聘规定,笔试成绩仅作为面试资格的筛选依据、不计入面试成绩。
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笔试、面试的,按弃权处理。
(三)笔试、面试安排
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发布于学校官网(http://www.vns7331.com)。
1.笔试内容(满分100分)
学生工作部(处)组织笔试工作,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总分100分。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相关专业知识、职业道德、职业规范以及岗位所需的业务知识、技能的掌握和运用等。
笔试成绩在学校官网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自行查询。
2.面试内容(满分100分)
人事处和学生工作部(处)组成考核小组,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德、能、勤、绩等方面的综合素质考核。面试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自我情绪控制、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举止仪表、心理素质等,满分为100分。
(四)面试成绩及考核人员公示
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及考核人员名单在学校官网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自行查询。
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及面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核人员。
考核着重对应聘人员在政治思想素质、道德素质、岗位匹配度、获奖情况、工作经历等方面进行考核。进入考核的人员因考核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可按岗位面试成绩的高低顺位确定递补考核人选,同时对递补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或者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取消该岗位招聘。
(五)体检
由学校组织拟聘人员到医院进行体检(注: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文件精神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中若有不合格者或不按时参加体检者,可按岗位面试成绩的高低顺位确定递补人选,进行综合考核并体检,或者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取消该岗位招聘。
(六)拟聘人员公示及聘用
考核小组根据应聘人员的考核和体检情况,从被考核人员中确定拟聘人选并提出书面考核聘用意见,人事处形成拟聘方案,报学校审定后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经拟聘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入职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原则上,拟聘用人员于公示期结束后1个月之内签约入职,逾期将视为主动放弃,取消录用资格。
公示信息在星空网页版登录入口官网(http://www.vns7331.com)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自行查询。
五、联系方式
学生工作部(处):王老师,0773-2319223;
人事处:李老师,0773-2319230 / 2208378。
星空网页版登录入口人事处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