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档案科工作职责 | |||||
2023-03-28 10:45 审核人: | |||||
| 一、认真宣传贯彻《档案法》以及上级对档案工作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校档案工作计划和档案管理规章制度。 二、集中统一管理本校党群、行政、教学、科研、基建、财会、设备、外事、出版等门类档案。 三、负责收集、整理、分类、鉴定、销毁、统计、保管、开发和利用本校的各类档案及有关资料。 四、对学校各部门的档案工作进行督查和指导,严格实行部门立卷归档制度,协调各部门做好立卷和归档工作。 五、负责建立、健全学校档案工作网络,定期对兼职档案员进行业务培训和评比表彰。 六、编研档案史料和参考资料,多形式深层次开发档案信息资源。 七、组织实施档案的信息化建设,负责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的规范化管理。 八、加强对档案库房的管理,严格执行保密制度,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九、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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