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党委书记职责:
全面主持学院党委工作。分管教师思想政治工作、意识形态、统战、保密及安全稳定、离退休等工作。
2.院长职责:
全面主持学院行政工作。分管院办、人才引进办公室、学科建设、国际合作与交流、学术委员会、财务等工作。
3.副书记职责:
分管党建、学生思想政治、共青团、体育、分工会、宣传、校友等工作。
4.副院长(1)职责:
分管研究生教育、示范性实验中心实践教学平台、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
5.副院长(2)职责:
分管本科教学、教师队伍建设、教学委员及督导委员会等工作。
6.副院长(3)职责:
分管科学研究、成果转化、人才引进、机械工程学科建设等工作。
7.院长助理(1)职责:
协助分管本科教学、教师队伍建设。
8.院长助理(2)职责:
协助分管国际合作与交流、人才引进、2+2学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