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予以陈剑秋进行学籍处理的公告

  2023-12-29   点击:[281]


兹有机电工程学院学生陈剑秋(学号:1500110204)因在学校规定的修读年限内未完成学业且不符合结业标准,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第三十条、《星空网页版登录入口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第三十五条之规定,予以退学处理,特此公示。

若对此结果有异议,自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可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无异议者应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2周内办理退学离校手续。

联系人:向老师,联系方式:0773-3569328。

 

机电工程学院

202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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