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 清明节”和“三月三”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04-02 点击数:3
为持而不息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持续纠正“四风”,坚持严防节日不正之风。现将加强“清明节”和“三月三”双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明纪律规矩,坚守纪律红线
学院党员干部要带头遵守相关纪律要求,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坚决抵制“四风”不良习气,切实杜绝“节日腐败”,自觉遵守“十个严禁”:
1.严禁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
2.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等节礼;
3.严禁用公款走访、宴请、接待亲友;
4.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
5.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等;
6.严禁出入私人会所;
7.严禁违规或变相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
8.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9.严禁违规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10.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
二、加强作风建设,倡导廉洁过节
紧盯节日重要节点,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光荣传统,强化廉洁自律意识,决抵制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坚决杜绝“节日腐败”。
三、加强教育管理,严肃执纪问责
各支部、系办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党员干部节日期间的教育管理,做到早警戒、勤提醒、常监督,促进党员干部履行好职责、落实好责任。对落实责任不到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心存侥幸、顶风违纪的党员、教师,将严肃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 0773-2305113
邮箱:zhanling@guet.edu.cn
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党委
2021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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