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开展2024年度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
作者: 时间:2024-05-24 点击数:22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教科信[2024〕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4〕11号)和《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转发关于做好2024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桂教办〔2024〕581号)文件要求,确保学校实验室安全有序运行,我校于4月26日启动了2024年度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
4月27日至30日,实验室安全小组组织各直属系、科研平台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检查方案,对本单位实验室安全隐患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排查。检查工作须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年)》内具体标准逐项展开,并重点做好易燃、易爆、易制毒、剧毒化学品安全及生物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
后续,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组将针对本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发布书面整改通知,并督促各直属系、科研平台在收到整改通知后及时完成整改、做好整改记录。检查小组成员悉心向师生普及实验室安全知识,引导大家自觉增强实验室安全意识。检查组就检查中发现的隐患点进行了分析研判,指出部分实验室存在充电未及时拔插头、设备运行无人值守、水池堵塞等问题,并强调小的隐患可能导致大的后果,要压紧压实各级责任,有效推动安全隐患“动态清零”,不断提升高校实验室本质安全水平。整改过程中,务必严格执行闭环管理模式,做到“整改不到位,坚决不销账”,切实杜绝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发生,全力保障学院教学、科研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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