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2023年研究生招生相关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我院已完成2023年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经本人申请、学院对申请者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公示,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考核专家组及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现将拟录取考生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至2022年12月31日(三个工作日)。
对公示结果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12月31日17时前直接送达花江智慧谷3-313办公室;不署真实姓名、不留联系方式的,不予受理。
联系人:蒋老师,07732675605;
根据我校2023年研究生招生相关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我院已完成2023年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经本人申请、学院对申请者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公示,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考核专家组及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现将拟录取考生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至2022年12月31日(三个工作日)。
对公示结果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12月31日17时前直接送达花江智慧谷3-313办公室;不署真实姓名、不留联系方式的,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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