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星空网页版登录入口本科生专业分流及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桂电教〔2021〕6号)文件精神、《关于开展2022年度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要求,经研究,信息与通信学院2022年接收转专业工作按照以下方案执行。
一、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
转专业工作小组统筹安排转专业工作,各系主任负责专业宣传工作,学院教学办负责全部材料的整理归档及各方面协调工作。
组 长:李海鸥 仇洪冰
副组长:刘庆华 陈国信
成 员:王俊义 张法碧 林乐平 张向利 邓小芳 蒋俊正 陈辉
徐卫林 符强
秘 书:吴宇力 陈彩明 丁大海 田硕
二、接收学生来源
符合学校《关于印发<星空网页版登录入口本科生专业分流及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桂电教〔2021〕6号)》和《关于开展2022年度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原专业为工学和理学类专业2020级或2021级学生。
三、大一学生(2021级)
1.未受过违纪处分或受过违纪处分但处分已解除。
2.学业优秀学生:要求应修课程学分绩在所修专业(大类)前20%,或所有课程无挂科,且应修课程学分绩达到80分及以上。
3.学科专长学生:要求学生获得附件1所示省部级学科竞赛三等奖及以上(排名前3)或参与区级以上创新创业项目(排名前3),且应修课程学分绩在所修专业(大类)前30%。
4.转入专业:经考核合格录取后,转入同年级就读,随2021级电子信息类专业分流进入各专业学习。
5.转入学生严格执行转入专业教学计划完成学业,需补修相关课程。
四、大二学生(2020级,本院专业除外)
1.未受过违纪处分或受过违纪处分但处分已解除。
2.学业优秀学生:要求应修课程学分绩在所修专业(大类)前20%,或所有必修课程无挂科且应修课程学分绩达到80分及以上。
3.学科专长学生:要求学生获得附件1所示省部级学科竞赛三等奖及以上(排名前3),且应修课程学分绩在所修专业(大类)前30%。
4.转入专业:经考核合格录取后,根据原专业(大类)已修课程平均学分绩对应2020级电子信息类专业分流学分绩位次情况,结合个人意愿转入相应专业。
5.转入学生严格执行转入专业教学计划完成学业,需补修相关课程。
五、大三、大四学生
不予以接收。
六、接收人数
学院拟接收转专业学生共50-80人。
七、考核办法
考核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注重考核学生的思想品质、理想信念、爱国情怀、学习态度,同时注重对学生学习能力、实践动手能力、创新能力及专业兴趣与特长等方面的考查。
对通过初审的学生,学院将组织专家组面试。专家组面试着重考查申请学生的思想道德素养、专业知识和能力、社会实践活动以及科研创新潜质等,面试时长为10分钟/人。
根据原专业应修必修课学分绩和专家面试成绩(百分制计),确定学生的综合测评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综合测评成绩=原专业应修课程学分绩×70%+专家组面试成绩×30%
综合测评成绩总分为100分。按照综合测评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接收拟转入学生的名单。
八、工作程序
1.学院将《接收转专业学生工作实施方案》以及《接收转专业计划表》上报学校审批,同时做好面向学生的咨询工作。
2.学院在网站公布转专业宣传资料、咨询电话等,开展宣传、咨询工作。
3.申请转专业学生在教务系统学生填写申请。申请转专业学生需慎重思考,在学分制教学管理系统中填写申请并按要求将成绩单、应修课程学分绩排名证明材料、省部级学科竞赛材料等发送至我院指定邮箱。
4.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严格审查申请转入学生材料,确定参加面试考核的学生名单,并组织学生参加考核。
5.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在学院网站公示转专业拟接收名单。
6.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组织完成对拟转入学生的考核和公示,填写《星空网页版登录入口本科生转专业拟接收名单汇总表》,将汇总表和相关材料报送学校审批。
九、转专业学生课程修读要求
学生在转专业后,应提前做好学业规划,合理制定课程修读计划。学院负责做好转专业学生的学业指导工作。
十、其它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地址:信息与通信学院办公室(花江校区科技楼409-2)
联系电话及邮箱:0773-2290205;357568607@qq.com
投诉电话及邮箱:15878353796;805419041@qq.com
附件1 《学科竞赛表》
信息与通信学院
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