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下发的《关于电子信息等8种专业学位类别专业领域指导性目录的说明》(工程教指委〔2021〕1号)文件精神及学校有关工作要求,由研究生本人申请,经学院审核,现将我院2020级、2021级工程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调整专业领域结果进行公示,具体见附件。
公示期2022年9月27日—2022年9月29日,如有疑问,请以书面材料形式(须署真实姓名和单位)于公示期内提交金鸡岭校区图书馆402室。联系人:孙老师,联系电话:0773-2231981。
信息与通信学院
2022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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