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经申请人申请、学院审核,通过资格初审人员19名,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可直接进入复试环节。现将资格审查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3年5月4日至5月8日(3个工作日),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信息与通信学院办公室反映,并在异议材料上签署姓名及联系电话。学院联系地址:金鸡岭校区图书馆402室,联系电话:0773-2231981。
信息与通信学院
2023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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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经申请人申请、学院审核,通过资格初审人员19名,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可直接进入复试环节。现将资格审查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3年5月4日至5月8日(3个工作日),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信息与通信学院办公室反映,并在异议材料上签署姓名及联系电话。学院联系地址:金鸡岭校区图书馆402室,联系电话:0773-2231981。
信息与通信学院
2023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