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办法

作者: 时间:2024-03-25 点击数:11760

根据《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号、《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和《星空网页版登录入口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有关规定要求,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结合实际,制定我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如下:

一、各专业招生指标情况


最终招生数可能会根据生源情况等进行微调,以实际拟录取指标数为准。各专业调剂工作待一志愿考生复试结束后进行,详情请关注后续通知。

二、各专业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注:满足以上专业初试成绩要求一志愿人数为,数学132人,应用统计7人。

三、学院复试内容、复试形式及复试录取办法

1.复试内容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查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考生须在学院报到时向我院提交由考生所在单位出具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原件。学院在复试期间安排专人通过现场面谈的考核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

2)专业笔试考核

    专业知识主要考察考生对本专业基础理论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采用笔试方式进行考核,试题根据招生简章公布中笔试科目要求进行命题,满分100分,计入复试总成绩。

报考数学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同等学力者加试《离散数学》和《数值分析》,报考应用统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同等学力者加试《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和《微观经济学》,时间分别是两个小时,每门满分100分。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综合面试能力考核

    主要考察考生外语能力、创新能力、专业素养以及其他与专业相关的学习、科研和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等方面的经历、个性心理特征、意志品质等。满分100分,计入复试总成绩。

2.复试形式

我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采取线下现场方式。

3.复试时间

具体复试时间安排请见官网相关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考生按弃权处理。

四、复试差额

复试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0%,以实际参加复试考生数为准。

五、成绩计算办法

考生总成绩中初试成绩占40%,复试总成绩占60%。计算公式如下:

    总成绩(百分制)=(初试成绩/5)×0.4 +(专业笔试考核成绩×0.4+综合能力考核成绩×0.6)×0.6

    符合国家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网上报名时已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审核通过后,按规定予以加分并按加分后的初试成绩计算总成绩。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即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1.未参加复试者;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3.复试总成绩不足60分者;

4.同等学力加试任何一门科目不及格者。

六、调剂考生要求、遴选原则

我院今年应用统计专业接受调剂生。

一)调剂基本要求

    1.调剂考生初试成绩应符合其第一志愿报考专业我院调剂生初试成绩要求;

    2.考生可申请调入与本人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近或相关的专业,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考生一志愿报考专业和拟调剂的专业,学科门类须相同(即专业代码前2位相同),一志愿报考专业为专硕的考生不能调入学硕专业;

    3.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调剂过程中,统考科目认定采取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调剂生初试统考科目数量不得少于调入专业的统考科目数量;

    4.其余未尽事宜,参照2024年教育部招生录取相关文件执行。

(二)调剂生遴选原则

1.按照调剂基本条件,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选择;

2.如果初试科目不同的调剂考生,因各招生单位自命题难度差异,进入复试名单不以初试分数简单进行排名,主要通过以下几个方面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1)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奖学金和专业排名等;(2)互联网+竞赛、数学竞赛、数学建模竞赛等专业竞赛奖;(3)承担大学生创新项目、获得过专利、发表论文等。

(三)调剂程序

    1.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系统正式开通前,学院提前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专业调剂缺额信息,并设置调剂申请时间,展开调剂工作。

    2.符合调剂要求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进行调剂申请。

    3.调剂申请时间结束后,在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学院依照调剂基本条件和调剂生遴选原则,审核调剂生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决定是否同意考生调剂申请,发送复试通知。

    4.考生在接到同意复试通知后,需在学院规定时间内确认同意复试,对于未及时确认的考生,学院通过各种方式逐一联系后明确是否为放弃。

七、复试流程安排

1.缴费:按照自治区物价局批复,我校复试费180/人。复试费通过我校财务系统缴费,未缴费的考生,不予复试。因考生本人原因造成的错误缴费或缴费后不参加复试,费用不予退还。缴费方式:参照星空网页版登录入口《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公告》。/yjszs/2024/0316/c4230a119710/page.htm

2.资格审查:

请考生在报到时提供以下材料。

1)考生准考证;

2)考生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正反面)。其中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分数线的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3)已签字盖章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4)已签字的《星空网页版登录入口2024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5)往届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届考生的学生证复印件(每一页均须提交);

6)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认证报告在线验证有效期设置为6个月);

7)在国外获得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的考生,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8)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分数线”证明材料(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分数线”的一志愿考生,请提供考生户口本星空网页版登录入口、户主页、本人页及定向就业协议书(请注意区分应届生、往届生协议书不同);

9)普通全日制报考类别为定向的考生须提供定向协议;

10)其他如符合“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可以加分的考生还需主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11)考生本科成绩单原件,本科和工作期间的各种获奖证书复印件、国家英语等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等,原件现场核验;

12)科研论文、专利等成果证明材料。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及定向就业协议模板均可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下载。

对考生是否符合报名条件的资格审查以考生报名时填写的信息为准,考生所填报名信息及提交的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复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安排请见相关通知)。

4.面试流程:

每位考生面试时间约为20分钟。

1)考生用英语作自我介绍,时间3-5分钟,不少于3分钟;

2)考生在装有若干试题的箱中随机抽取5道题,思考5分钟,选择3题当场回答;

3)面试小组提问,旨在考查考生的专业素养、科研创新能力、对专业前沿知识的了解及思维反应能力等。

八、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安排

(一)考生应提前到达考场,按指定位置等候。如考生未能及时到场,笔试开始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按旷考处理;面试开始如考生未能及时准备好,延误时间2分钟,可跳过该生到下一位,待该生准备好后再插队复试;

(二)如开考后直至学院复试结束一直联系不上考生的,可取消该生复试资格;

(三)考生在报到、复试过程中遇到的任何问题,都可以向工作人员反馈,工作人员将第一时间联系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处理,如遇突发疾病等事件,现场工作人员会第一时间报备同时打120电话。

九、录取排名说明(含不予录取的情况)

参照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公告》:

   (一)录取时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若总成绩相同,按照以下优先级排序:

    1.考生复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2.考生初试中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数量从高到低排序;

    3.考生初试中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4.考生复试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二)复试合格的一志愿考生优先录取,剩余招生指标再用于录取调剂生;学院将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开排名,一志愿考生录取名单确定后再确定调剂考生录取名单。

    (三)未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体检不合格者、复试未达到相关要求者,不得录取。

十、学院其他补充说明

1.若相关专业生源不足将对调剂系统进行再次开放,具体事宜通知请考生留意学院官网后续通知;

2.学院办公地点及联系方式:花江校区慧谷4号楼418室,联系电话:2291370;

    3.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国家级考试,按照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保密管理规定,包含考生在内的任何人员和机构(学校授权除外)不得对复试过程录音录像、拍照、录屏、截屏或者网络直播,不得传播试题等复试内容,否则将依据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个人及其它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凡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相关规定和纪律、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考生,我院将取消录取资格,并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5.我院以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其他未尽事宜根据教育部、自治区相关文件及我校2024年研究生招生复试有关规定执行;

    7.本办法由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办法如与上级文件规定有冲突,以上级文件规定为准。

 

                                  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

                                   2024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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