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2022年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博士研究生招生是国家选拔和培养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层次人才的重要途径。为提高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吸收我校优秀硕士研究生攻读博士学位,结合我校校情,特制定此办法。
一、工作原则及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察、客观评价、公开透明的招录原则,坚决抵制各种不正之风。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要进一步规范完善遴选制度机制,强化对申请硕士生科研创新能力及一贯学业表现的考察,同时加强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表现、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并充分发挥审核专家组的作用,强化对申请者的学术潜质和科研创新能力的考核,选拔具有创新能力和学术专长的拔尖创新人才,切实选拔优秀博士生生源。
二、组织机构
(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学院院长
组 员: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学院纪委书记及博士研究生导师组成,成员不少于 5 人。
职 责:负责制定本学院的“硕博连读”选拔方案和实施细则,领导小组要对本单位的招生录取结果负责。
(二)硕博连读专家组
组 长:学院院长
组成:组员由博士研究生导师组成,成员不少于 7 人。
职责:负责学院综合考核阶段相关工作。依据学院硕博连读实施方案,对考生所提交的各类成果证明材料进行审查认定,确定考生是否满足免复试笔试的条件,确定进入综合面试的考生名单。
三、报名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身心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三)我校全日制二年级、三年级学术型在读硕士研究生。
(四)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学位课加权平均成绩75分及以上且无不及格记录,符合各博士专业依托学院制定的本专业选拔实施细则中的要求。对科学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意识,表现出攻读博士学位的潜力。对于确有特殊学术专长和突出科研能力的申请者可适当放宽学位课加权平均成绩要求。
(五)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及其他违法违纪等受处分记录。
(六)原则上有至少一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和申请者硕士生指导老师的书面推荐意见。
(七)定向培养硕士生须得到原单位同意后才能申请硕博连读。
(八)符合我校当年博士生招生简章中有关硕博连读方式报考博士研究生规定的其他报考条件。
四、申请材料
符合条件的我校在读硕士研究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以下材料一式两份:
(一)《星空网页版登录入口硕博连读申请表》;
(二)《专家推荐书》(至少两名专家推荐,其中一人必须是申请者的硕士生导师);
(三)《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
(四)相关的论文、科研、专利或获奖证书等成果复印件;
(五)如申请者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须经原定向单位同意。
(一)(二)请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网址:www.vns7331.com/yjszs)“下载专区”下载,学院接收报名申请时间及地点与“申请-考核”相同。
五、硕博连读申请流程
(一)报名流程
申请者在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我校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各学院的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实施方案,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并按规定如实填写和提交报名信息。可申请专业及导师以当年博士生招生简章为准。申请者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根据招生简章要求完成报名工作,并按时提交相关材料至各招生学院。
(二)学院审核与公示考核名单
学院博士考核专家组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按照学校及学院相关文件规定对考生的申请资格、学术成果、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表现等进行审核,排除学术成果有抄袭、造假、冒名或有名无实等情况。审核结果及考核名单报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并及时通知申请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三)复试考核
复试时间及地点:2021年12月27日-28日,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学院考核专家组,依照学院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对进入考核的考生进行专业面试、科研能力考核、外国语听说能力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等考核。
每位申请人准备至少10分钟的PPT介绍,内容包含:个人简历、学术成果及未来学习研究计划等。
综合考核按相关文件要求进行。
综合考核全程录音录像,相关材料留存5年备查。
综合考核结束后,考核专家组根据学生情况独立打分。
各学院要在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根据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指标数、考生总成绩排名、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表现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具体按以下要求进行:
1.学院按照考生综合考核成绩分专业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综合考核成绩不及格者、提供虚假材料者、体检不合格者等,不得录取。
3.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应及时审议总成绩排序结果,审议通过后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在学院主页上公示3个工作日后,公示结果报研究生院。
各招生学院要在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按照下达给学院的招生指标进行录取。
4.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由研究生院公示硕博连读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六、信息公开与监督
(一)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研究生院及各学院通过网站公布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相关说明、考核程序、进入考核名单及拟录取名单。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招生录取工作。
(二)如考生对招生录取过程有异议,可向各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若仍有异议,可向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或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诉。
七、其他
(一)考生被录取后,须在当年博士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研究生报名信息采集系统进行网上数据采集。
(二)硕博连读研究生修完规定课程,考试成绩合格,通过规定培养环节的考核和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后,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可授予博士学位,但不授予硕士学位。不能完成博士学业的硕博连读生退回硕士阶段学习,在学校硕士学习年限内按硕士学位要求进行答辩,符合硕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硕士学位。
(三)硕博连读研究生相关待遇按照其在读身份给予相应待遇。
(四)对弄虚作假或有学术不端行为者,不论何时查实均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五)所有参与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人员应掌握招生政策,强化责任意识,对在招生录取过程中出现的徇私舞弊等违反招生录取纪律的行为,按照国家与学校相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六)本方案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七)本方案由硕博连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与上级文件不一致时以上级文件为准。
(八)硕博连读监督组对申请考核制的实施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电子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2021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