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志国,男(1963年9月—),教授,硕士生导师。兼任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比较法学研究会理事,广西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等职。近5年来,承担博士研究生学位课程1门、硕士研究生课程2门、本科生课程2门,培养硕士研究生21名;主持广西教育科学研究、教学改革工程项目3项,获广西高校教育教学优秀论文二等奖;主要承担国家社科基金、司法部、信息产业部、广西科技厅、广西哲学社会科学基金等科研项目17项;在《知识产权》、《法学杂志》、《比较法研究》、《政治与法律》、《管理信息化》等学术期刊发表论文109篇;出版有《环境资源法学的经济学分析》、《绿色供应链管理若干问题研究》、《经济法概论》等著作11部;《广西高新技术及其产业化发展研究》、《西部民族地区环境保护的法律机制研究》、《电子废弃物管理立法中的责任分担》、《中国-东盟知识产权保护与合作机制研究》等6项研究成果分别获得广西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二等奖、三等奖。2007年被评为星空网页版登录入口“十五”优秀科技工作者,2008年被评为广西区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指导教师,2013年被评为星空网页版登录入口教学名师。曾任桂林市七星区第二届政协委员,桂林市七星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世界银行贷款“漓江流域环境保护技术咨询项目”评审委员会委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