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媛媛

2018年04月24日 作者:

贾媛媛,女(1971年5月—),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浙江大学法学博士。具有11年的基层法院审判工作经验,从事行政法学的教学和科研工作多年。主持司法部和广西教育厅社会科学项目各1项,主要参加国家哲学社会科学项目、广西哲学社会科学项目、浙江哲学社会科学项目、广西区教育厅项目多项。近年来,立基于公、私法的交融背景,运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实证研究方法,探索和发展现代行政法理论,在法学研究方法、行政法与民法的交叉领域等方面具有一定的学术积累和贡献。在《政法论坛》、《政治与法律》、《行政法学研究》、《人民司法》、《法律适用》等法学专业核心期刊上发表十余篇学术论文,其中1篇获省级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2篇分别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和人大复印报刊资料《宪法学、行政法学》全文转载。在教学活动中,以问题为导向,积极开展启发式案例教学和双语教学,注重培养学生的法学思维方法和独立思考的能力,曾获第五届青年教师教学技能比赛三等奖和最佳教态奖,并在2014年“教师课堂评议”活动中获优秀评价。此外,多次应邀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海峡两岸行政法学术研讨会,并在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做专题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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