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部分高校实验安全事故时有发生。为杜绝隐患,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教学活动安全、顺利进行,法学院于5月19日进行了实验、实践教学用房的安全检查。检查小组由学院书记蒋小斌,副院长赵玉意,办公室杨琼华老师和教学实践中心负责人陈勰博士组成。
本次安全检查的对象包括我院“模拟法庭”、知识产权实验教室、资料室等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研究生工作室等人员密集场所也纳入其中。检查内容包括上述用房的用电情况、灭火器配置、室内放置物与安全检查记录等。检查中发现的如灭火器放置不显著,置物不规范等问题已经现场整改完毕。检查过程中也对部分使用教室的人员开展了安全宣教,再次强调了安全用电、禁止明火是使用实验、实践教室的基本规则,任何人在使用过程中都有安全、合理使用的义务。
安全重于泰山,我院将继续加强安全工作,为全院师生创造安全和谐的教学、科研环境。
(图/杨琼华文/陈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