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我院已完成2023年硕士研究生第二批复试工作。经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现将拟录取考生予以公示。
若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具实名向学院或研招办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73-2305515(法学院),0773-2322180(研招办)。
2023年4月17日
公示名单:
法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第二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