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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空网页版登录入口法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办法

2023年03月24日 作者:

为确保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科学规范、公平公正,根据《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各专业招生指标情况

招生专业名称

招生专业代码

学习形式

招生人数(含南宁研究院研究生联合培养项目招生人数)

一志愿上线考生人数

推免拟录取考生数

备注

法律

(非法学)

035101

全日制

10(6)

1

0

具体缺额情况请查阅研招网调剂系统

法律

(法学)

035102

全日制

26(7)

0

0

法学

030100

全日制

20

10

0

具体缺额情况请查阅研招网调剂系统

备注:最终招生数可能会根据生源情况等进行微调,以实际拟录取指标数为准。各专业调剂工作待一志愿考生复试结束后进行,详情请关注后续通知。

二、复试录取比例和复试内容

(一)复试录取比例

复试采取线下、差额复试。差额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50%,以实际参加复试考生数为准。

(二)复试考核方式与内容

复试考核方式为“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专业课笔试考核+综合能力考核”。

除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外,同等学力考生还需加试考核民法和刑法专业知识,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从考生本人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进行,考核方式学院自行组织。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通过指定方式向学院提交由考生所在单位出具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2.专业课笔试考核(总分100分),计入复试总成绩

专业知识考核内容为法理学、诉讼法学和法学综合知识,主要考察学生掌握法学理论基础知识和综合运用诉讼法学原理解决实践纠纷的能力。

3.综合能力考核(总分100分),计入复试总成绩

主要考察考生外语能力、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其他与专业相关的学习、科研和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等方面的经历、个性心理特征,意志品质等。

(三)总成绩计算办法

考生总成绩中初试成绩占40%,复试总成绩占60%.

综合成绩计算办法如下:

1.总成绩(百分制)=初试成绩/5*40%+(笔试成绩*40%+综合能力考核成绩*60%)*60%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即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1)未参加复试者。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3)复试总成绩不足60分者。

(4)同等学力加试任何一门科目不及格者。

三、复试流程安排

(一)总体安排

1.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采取线下形式完成。

2.复试主要包括缴费、资格审查、提交材料及面试、笔试等环节。考生应认真阅读学校与学院的复试公告、方案与要求。

(二)准备

考生参加复试前需提前学习了解国家的相关文件与规定,查阅星空网页版登录入口有关的复试公告与各项通知,保证对复试相关政策法规、学校规定充分知情了解。

(三)材料提交与资格审查

1.考生必须携带材料原件、复印件、扫描件。材料清单见“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公告/yjszs/info/1038/1761.htm”。

2.学院将根据需要进行材料审核。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资格审查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录取资格。

(四)缴费

按照自治区物价局批复,我校复试费180元/人。未缴费的考生,不予复试。因考生本人原因造成的错误缴费或缴费后不参加复试者,费用不予退还。具体见: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公告/yjszs/info/1038/1761.htm。确认考生复试材料合格并已完成缴费才可进入面试。

(五)笔试

专业硕士考试科目《法理学》、学术型硕士考试科目《诉讼法学》,详情见“2023年法学院复试安排(第一志愿)”

(六)面试

考生根据学院安排,提前做好面试的各项准备,按照分组顺序参加面试。

每位考生面试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

1.专业知识考核。主要通过问答的形式进行考核。

2.外语能力考核。考生用英语作自我简介;按照老师的提问,用英语回答问题。

3.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主要考察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科研创新能力、专业素养、社会实践、工作经历等综合素质。老师现场提问,考生当场回答。

特别注意: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国家级考试,按照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保密管理规定,包含考生在内的任何人员和机构(学校授权除外)不得对复试过程录音录像、拍照、录屏、截屏或者网络直播,不得将随机抽取的题目、老师的提问或其他任何与考试相关的内容告知他人,否则将依据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调剂考生要求、遴选原则

(一)调剂基本要求

1.初试成绩满足我院2023年调剂分数要求。

2.法学(学术型)考生可调入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3.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不接受其他专业调入。

4.法律(法学)专业学位:不接受其他专业调入。

5.其余未尽事宜,参照2023年教育部招生录取文件和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公告(/yjszs/info/1038/1761.htm)执行。

(二)遴选原则

按照调剂基本条件,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选择。

对初试科目不同的调剂考生,可综合考虑考生初试成绩、本科知识结构、科研创新能力及综合素质等条件择优选择;因各招生单位自命题难度差异,进入复试名单不以初试分数简单进行排名。

(三)调剂流程及时间安排

1.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2.符合调剂要求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进行调剂申请。

3.调剂系统正式开通前,学院会提前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专业调剂缺额信息,按照规定,调剂开放时间最短不少于12小时。

4.调剂申请时间结束后,在学院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学院依照调剂基本条件和调剂生遴选原则,审核调剂生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决定是否同意考生调剂申请,发送复试通知。

5.考生在接到同意调剂通知后,必须在学院规定时间内确认同意复试,否则视为放弃。

6.学院各批复试流程及具体安排请留意查阅学校/学院官网的通知。

五、录取排名说明

法学院在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根据招生指标数、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复试综合成绩排名、思想政治表现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时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若总成绩相同,按照以下优先级排序:

1.考生复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2.考生初试中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数量从高到低排序。

3.考生初试中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复试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优先录取,剩余招生指标再用于录取调剂生。学院将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开排名,第一志愿考生录取名单确定后再确定调剂考生录取名单。

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复试成绩不及格者、同等学力加试不及格者,不得录取。

六、学院联系方式

学院办公地点:星空网页版登录入口花江校区四创中心1号楼303室

电话:0773-2305515; 联系人:张老师

七、其他补充说明

1.若相关专业生源不足将对调剂系统进行再次开放,具体事宜请考生留意学校/学院官网后续通知。

2.其他未尽事宜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及我校2023年研究生招生复试有关规定执行。

3.本办法由法学院负责解释,办法如有未尽事宜或与上级文件规定有冲突,以上级文件规定为准。

                                                                                                                                       法学院

                                                                                                                                     2023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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