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星空网页版登录入口研究生指导教师考核及招生管理办法(修订)》、《艺术与设计学院研究生指导教师考核及招生管理办法(修订)》的相关规定,经研究生导师个人申请,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通过,确定2021-2022学年研究生导师考核结果,现将结果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2年9月29日——2022年10月8日,为期三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材料形式(须署真实姓名和单位)于公示期内,向学院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0773-2305205
艺术与设计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2022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