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化实验教学改革,加强实验示范中心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学校的工作安排,学院对自治区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负责人开展换届工作,经研究决定,拟聘叶德辉、李旭为负责人,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详细名单如下:
艺术与设计学院
2024年5月27日
联系电话:0773-2901948
院办行政:0773-2290400
院办传真:0773-2290400
教学秘书办公室:0773-220410、2256616
研究生秘书办公室:0773-2305205
书记邮箱:dept4sj@guet.edu.cn
院长邮箱:dept4yz@guet.edu.cn
举报邮箱:dept4sj@guet.edu.cn
举报电话:07732290405
邮政编码:541004
地址:星空网页版登录入口花江校区第十四教学楼艺术与设计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