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转发关于做好2024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桂教规划〔2024〕8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校2024年高等学校教育事业统计填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任务分工
各填报单位按照《2024年高等学校教育事业统计工作任务分解表》(见附件1),负责对应表格数据的收集汇总、系统填报、审核校验以及相关电子版、纸质版材料的最终报送等工作。各二级教学单位积极配合填报单位,负责提供相关数据及佐证材料并做好审核校验、说明等工作。
二、填报方式
(一)负责分校区填报的相关部门、相关单位请通过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网站(http://stats.emic.edu.cn/)的“教育统计管理信息系统入口”进行网上填报。
(二)统计期间
1.2024年教育事业统计年报调查的统计时期是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如毕业生数、复学学生数等。
2.在校生数、教职工数、占地面积、固定资产总值等数据,统计的时点是本学年初(2024年9月1日起)。
(三)各填报单位所负责报表内容为全校总数据(含北海校区)。
三、相关要求
(一)高等教育事业统计调查表的数据是教育部核定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的主要依据,是学校依法办学的根据,是学校制定政策规划的重要参照。各单位、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按照任务分解表中的具体分工,按时、准确完成数据填报。
(二)请各单位、各部门认真核实相关学生情况、教职工情况、办学条件情况,对本单位、本部门的统计数据质量开展自查,出现问题应及时解决,从源头上保证数据真实可靠。正式报送调查表之前,务必核实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核查无误后,方可报送。如出现数据比2023年增(减)幅超过20%的情况,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说明原因。
(三)请各填报人员认真阅读统计指标解释,深刻领会指标含义,熟悉各表的格式及变化,2024年学校教育事业统计调查表修订情况见附件2。填报过程中,务必严格按照调查表具体内容要求填报,注意表间关系和年度的承接性,做到无一遗漏。
(四)请各填报人员于10月10日前加入桂电教育事业统计QQ群(群号:186123442),在线填报2024年统计工作人员通讯录,在群共享下载我校高等教育事业统计调查表进行填报工作。
(五)请各单位、各部门于10月15日前完成《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总表》和《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分校区表》的系统填报和审核校验工作,数据统计相关台账资料经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后,将Excel电子版及带有单位印章的PDF扫描件发送至邮箱fzghc@guet.edu.cn,上述材料纸质版一份送至花江校区办公大楼发展规划处502室。
未尽事宜,请联系发展规划处。联系人及电话:文岩,0773-3569065。
发展规划处
2024年10月9日
附件1:2024年高等学校教育事业统计工作任务分解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