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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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系统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大提出的重大战略思想和重大理论观点,着力推出有理论说服力、有实践指导意义的重大科研成果,教育部办公厅已发布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党的二十大精神研究)选题指南(以下简称“专项”)。现将我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事项
(一)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价值取向、研究导向,根据发布的选题指南(见附件1)提出的重点研究范围,结合自身研究基础和学术专长开展研究,切实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创新理论,加快建构中国自主的知识体系。
(二)本次专项共设立65个研究选题指南,每个专项研究课题资助经费为5万元。
(三)成果要求:申请人围绕研究选题指南自拟题目,撰写有深度、有影响、高质量的理论文章,在中央和地方主流报刊、高水平学术期刊发表或被省部级以上部门采纳的咨政报告2篇及以上。
(四)教育部将择优对完成研究任务的申请人发布立项通知书(立项即结项),并拨付课题经费。
二、申报要求
(一)请各单位积极组织专家学者对选题指南进行研究、论证,形成研究阐释热潮,着力推出有影响的标志性成果和转化重大科研成果。
(二)咨政报告类成果,可发送至邮箱:54457184@qq.com(如研究内容涉密,请将文稿刻录光盘后送交),邮件标题请注明“单位名称+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项咨政报告”字样。发展中心统一提交社科处,社科处将根据决策咨询建议内容择优推荐呈报相关部门并及时反馈办理结果。此次申报受理时间: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6月25日。
(三)请相关单位持续跟进成果发表情况,于2023年6月25日前整理符合相关申报要求的成果(每个申报者,在同一个选题下,至少有2份相关成果,才允许提交;其中,“成果原文及佐证材料”附件,文件格式可以为doc、docx或pdf,也可以将多个文档压缩为zip文件,附件最大限20Mb),并填写《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项研究刊发、采纳情况一览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汇总表”),将成果电子版及汇总表发至社科处邮箱。社科处通过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在线申报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党的二十大精神研究)。
未尽事宜,请与发展研究中心联系,地址:综合楼304办公室,联系电话:07792660806。
附件:
1.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党的二十大精神研究)选题指南
2.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项研究刊发、采纳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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