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2024年北海校区教师的教学水平认证由北海校区自行组织,根据《星空网页版登录入口教师教学水平认证办法(试行)》(桂电[2015]56号)文件精神,结合校本部《关于开展2024年教师教学水平认证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2024年北海校区教师教学水平认证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材料提交
请准备参加认证的教师向所在教学单位提出申请,同时提交和准备以下材料:
(一)2023-2024学年主讲一门本科课程(理论课程或实践类课程)的全部纸质教案1份;
(二)该课程的教学大纲及授课计划表(附件7)复印件一式6份;
(三)教师应准备好该课程课堂教学所使用的课件(无课件者除外)1份,用于认证的现场授课环节。
材料(一)、(二)用A4纸双面打印或复印。申请认证教师请将以上材料报送所在教学单位,并在提交的材料袋封面上填写姓名、所在单位名称。所提交的材料除材料袋封面外,其余地方不得出现姓名、所在单位等信息。符合免认证条件的教师需填写《2024年教师教学水平认证免认证申请汇总表》(附件2)并附上证明材料。
请各教学单位将以上材料收集汇总后于2024年6月24日前将附件1、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邮箱442993026@qq.com,纸质汇总表签字盖章后和其余纸质材料统一报发展研究中心,逾期不再受理。
二、注意事项
(一)2024年教师教学水平认证包含课程教案、课堂教学(包括随堂听课和专家评价)、教学反思三部分,所有环节需在一年内完成。请准备参加2024年教师教学水平认证的教师注意:
(1)如今年准备申报职称、但本学期尚未申请随堂听课的,需要在职称申报工作开始前,完成随堂听课;
(2)如今年不准备申报职称、但本学期尚未申请随堂听课的,需要在今年年底前完成随堂听课;
(3)随堂听课的课程与专家评价环节的课程要一致。
(二)教师教学水平认证结果作为教师参加教师系列和实验技术系列副高、正高级职称评审的重要依据,且教师系列和实验技术系列认证成绩不能互认。B等及以上认证结果有效期为5年。
(三)有关“认证内容”、“免认证条件”、“认证结果”、“认证课程的要求”等具体事项请参见校本部文件:附件8《关于开展2024年教师教学水平认证工作的通知》。
三、其它
2024年北海校区教师教学水平认证拟定在2024年7月5日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和认证流程将另行通知。未尽事宜请联系发展研究中心赖老师,联系电话:2230360。
附件:附件1:2024年教师教学水平认证申请汇总表.xlsx
附件2:2024年教师教学水平认证免认证申请汇总表.docx
附件8:桂电教〔2024〕11号--关于开展2024年教师教学水平认证工作的通知.pdf
教学科技部
202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