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科农字〔2022〕133号自治区乡村科技特派员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2024年乡村科技特派员选派工作的通知 | |||||
2023-01-04 10:06 审核人: (浏览次数:52) | |||||
| 各有关单位: 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科技特派员管理办法 (试行 )》 (桂科农字〔2020〕85 号,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现开展 2023 —2024 年乡村科技特派员选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按照中央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 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要求,2023—2024 年选派乡村科技特派员 ( 以下简称科技特派员) 继续优先服务脱贫村和乡村振兴 重点帮扶县内的县级 “5+2”、村级 “3+ 1”主要涉农产业及相关 经营主体、脱贫户等,特别要重点服务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以 及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后续涉农产业的经营主体。其他有科技服 务需求的县乡村涉农经营主体尽量给予服务,具体工作流程及要求见附件。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23年1月4日
| 附件【附件 :桂科农字〔2022〕133号自治区乡村科技特派员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2024年乡村科技特派员选派工作的通知.pdf】已下载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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