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广西开展2023年知识产权奖励项目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 |
2023-09-01 11:03 审核人: (浏览次数:512) |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知识产权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规〔2023〕2号》)要求,现将2023年度知识产权奖励申报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申报条件:2021年4月3日—2023年4月2日期间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知识产权奖励办法(试行)》(桂市监规〔2020〕1号)奖励范围的下列事项:(1)获得国内外发明专利授权(不包括由受让获得的发明专利),且未获得自治区各级财政资助奖励的事项; 申报时间:2023年8月25日--9月20日; 申报方式:携带国内授权发明专利费用清单、权利共有人知悉声明、官费缴费凭据到办公楼315使用广西知识产权奖励申报系统进行申报,所有材料需要加盖单位公章,请带好印章使用审批表进行办理; 奖励额度:按其获得专利权所缴纳官方规定费用的50%予以奖励(申请官费为560元,奖励280元)。
具体申报指南,请查看附件1,未尽事宜,请联系科研院郭老师,22908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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