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各位2020、2021级工程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根据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下发的《关于电子信息等8种专业学位类别专业领域指导性目录的说明》(工程教指委〔2021〕1号)文件(见附件1)的精神,现就我校2020和2021年按电子信息(0854)、机械(0855)、材料与化工(0856),以及2020年电子工程与自动化学院按交通运输(0861)专业学位类别招收的工程类专业学位研究生调整专业领域的工作通知如下:
1.在尊重学生意愿的前提下,各相关学院要认真做好统筹工作。原则上学生可自愿申请按录取时确定的研究方向及执行的培养方案,转入调整后的相应专业领域。也可保持现状不变,按照原专业学位类别进行培养管理。各学院工程类专业学位类别对应调整专业领域一览表见附件2。
2.各学院自行统一组织研究生申请调整专业领域的工作。由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按工程类专业学位类别招收的硕士研究生调整专业领域个人申请书》(附件3)交学院,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同意,调整结果在学院网站公示3天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
3.研究生院复核无误后在教育部学信网进行对应申请调整,调整后的研究生专业领域信息在毕业证、学位证中体现。
4.请各学院务必通知到每一位涉及到的研究生填写申请书,充分保障学生的权益。专业领域调整仅此一次,请各位研究生务必认真考虑,慎重选择,逾期不再办理。
5. 2022年9月26日前,各学院将《2020、2021级工程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调整专业领域情况汇总表》(附件4)报研究生院(学位评定分委会主席签字并盖学院公章的纸质版和电子版)。
纸质版交至:金鸡岭校区二教四楼2409研究生培养办,电子版发送至:yjsjx@guet.edu.cn。
申请人本人签字的申请书等材料由学院妥善保管至研究生毕业离校后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