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星空网页版登录入口博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修订)》(桂电学位[2022]17号)文件精神,现将2020级博士生学位论文中期考评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组织及实施
博士研究生在完成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后的一年内,应进行学位论文中期考评。
中期考评由学院统一组织。博士研究生向学院组织的考评小组作论文工作进展情况报告。考评小组至少由本学科及相近学科的5位专家组成,导师可以作为其中1位专家,其他专家可以是教授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原则上为博士生导师)组成。考评小组应对博士研究生论文工作进行认真审查,并将考评意见填入《中期考评表》。
未按论文工作计划完成阶段工作的博士研究生应提供详细的修订计划,确保论文工作的顺利展开。
中期考评通过后,及时完成《中期考评表》交学院保存。
二、网上申请中期考评及审核流程
研究生登录“智慧校园”-“研究生管理系统”-“博士学位管理”-“中期检查”,填写中期考评信息,提出中期考评申请,并上传中期考评表(下载地址:研究生院主页-下载专区-博士学位相关表格)。
导师登录“智慧校园”审查中期考评表,填写 “导师审核意见”,对学生学位论文工作阶段考核做具体评价。
学院研究生秘书登录“智慧校园” 审核导师和学生所填写的相关信息,至少提前三天在网上录入中期考评会的时间和地点,同时将中期考评信息通知本学院督导组成员,以便督导检查。除保密论文外,至少提前三天在学院网站发布中期考评报告会公布相关信息。
中期考评完成后,研究生秘书需在网上录入考评结果和审核意见。
三、中期考评结论
中期考评结论分为两种:
1.通过,按专家意见修改后继续学位论文撰写工作。
2.不通过,在导师的指导下6个月后才能重新进行中期考评。2次中期考评不通过者,应终止博士研究生学业。
四、需提交的纸质文档
1.导师和学院网上审核通过后,研究生本人将导师审查意见和学院审查意见复制到《中期考评表》后打印纸质文档(一份),签字后交给所属学院。学院研究生秘书于12月16日前收集整理中期考评表,签署学院意见并签字盖章,整理好的中期考评表由各学院负责保存。
2.将《中期考评汇总表》(直接在系统中导出)签字盖章后扫描一份电子版提交学位办。
请各学院认真组织实施,保证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考评工作正常有序进行。
研究生院
2022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