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mbzz发布时间:2023-02-06浏览次数:105

各学院、各位研究生同学: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的工作安排,202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已经启动。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3年3月10日—25日。

二、申报方式

国家留学基金出国留学项目采取网上和纸质材料同时申报的方式,具体细节请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202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专栏》查看。我校学生申报具体时间节点详见附件1。

三、选派对象要求

符合《202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申请人基本条件和202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具体申报要求及外语条件,详见国家留学基金委官网。申请时需取得外方正式入学通知书或邀请信。

四、申报流程

1、在读研究生(含博士和硕士)申报需经导师和培养学院审核同意,填写1份《星空网页版登录入口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出国留学项目推荐申请表》(见附件2)。

2、申请人根据项目要求提交纸质版申请材料(3套)至所在学院,并按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上的说明将相关材料扫描并上传至信息平台。

3、各学院收齐学生的纸质申请材料并完成初审工作,初审通过后报送至研究生院,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分别为3月25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和5月25日(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4、研究生院审核(评审),经主管校领导审批后,根据申请项目类别分别于3月31日和5月31日前报送自治区教育厅。

请有意申报者仔细阅读出国留学网上的相关文件,务必按时完成网上填报及材料提交,以确保校内审核(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并如期上报。录取结果预计5月(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7月(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通过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公布,请及时关注。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具体申报问题请按照在线信息平台提供的联系方式直接咨询国家留学基金委管理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联系人:甘煜慧,联系电话:0771-5815402。我校研究生申报国家留学基金委留学项目联系单位:研究生院培养办(金鸡岭校区2409),联系人:于老师,联系电话:2310502。

六、国家留学基金委相关网站:

1、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

2、202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专栏https://www.csc.edu.cn/chuguo/s/2450

                                         研究生院

                                                           2023年2月6日

附件1:202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报时间节点--星空网页版登录入口.docx

附件2:星空网页版登录入口国家留学基金委出国留学项目推荐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