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份提交学位论文研究生的评审成绩已公布,普通研究生(包含博士研究生,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请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查询评审成绩和专家意见。还有个别同学的评审意见存在问题,请根据学院研究生秘书反馈的正确评审意见修改学位论文,我们会尽快处理。
答辩时间安排在5月20日-6月2日,具体答辩时间和地点请咨询各学院。现将有关本批答辩工作安排如下:
一、学生申请答辩
1、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在导师指导下修改学位论文。
2、研究生在智慧校园-“智慧校园”-“研究生管理系统”-“学位管理”- “学位申请”-“答辩申请”-“提交答辩申请”,网上在线填写《答辩申请书》,提醒导师上网审核,待导师审核通过后,打印1份《答辩申请书》并签名(需附专家评审意见)。
注意:(1)填写答辩申请信息时需填写专家评审意见处置说明,如果说明中有公式编辑器编辑的文本,就需要上传处置意见附件,如果没有,就直接在文本框中填写好处置说明,不需要再上传附件。
(2) 学位论文电子版此次不需要上传。
(3)如果答辩申请书打印不完全,请复制到word文档中再打印。
二、需提交的材料
1、博士研究生需提交的材料有:
(1)博士学位审批书(一式二份;在研究生秘书处领取);
(2)毕业研究生登记表(一式二份;在研究生秘书处领取;第四页“班主任(辅导员)”鉴定一栏由班委填写鉴定意见并签名);
(3)软硬件验收表(一份;研究生院主页下载)
(4)答辩申请书(一份;研究生院主页下载)。
2、硕士研究生需提交的材料有:
(1)硕士学位审批书或专业学位硕士审批书(一式二份;在研究生秘书处领取);
(2)毕业研究生登记表(一式二份;在研究生秘书处领取;第四页“班主任(辅导员)”鉴定一栏由班委填写鉴定意见并签名);
(3)软硬件验收表(一份;研究生院主页下载;无软硬件验收的学生不填写)
(4)答辩申请书(一份;研究生院主页下载)。
三、导师审核
1、导师登录“智慧校园”-“研究生管理系统”,网上审核《答辩申请书》,并在研究生打印的“答辩申请书”上签字。
2、推荐答辩委员会成员。
四、学院审核
答辩前,学院研究生秘书务必认真审核学生的研究成果,满足授位条件方可答辩。如被研究生院抽检发现不满足授位条件,则学生答辩无效,研究生院将给予严肃处理。
1、答辩前,学院研究生秘书应收齐以上相关答辩材料。
2、学院审核,签署相关意见。
3、选聘答辩委员会成员。
五、答辩时间安排
审核通过的研究生应按照学院要求参加答辩。学院研究生秘书整理有关材料,并网上录入每位研究生的具体答辩时间安排,导出并打印《答辩时间安排汇总表》(1份),签字盖章后(电子扫描版)交研究生院学位办备案。
六、组织答辩
各学院严格按照授位文件中“答辩基本程序”的要求组织答辩工作。校外学生可根据实际情况向学院申请网络答辩,学院按要求提交网络答辩安排,报研究生院备案。网络答辩程序、答辩质量等与现场答辩保持一致。
在答辩过程中, 若答辩委员会认为学位申请人的学位论文合格、但确实又存在较为严重的问题、有必要对学位论文进行一定工作量修改的, 答辩委员会应在学位审批书中“答辩委员会对论文的评语”栏中给出明确的修改意见。
对于此类情况,学位申请人必须根据答辩委员会的意见对学位论文进行逐条修改。修改后填写《答辩后学位论文修改情况审查表》,经导师审查同意后,提交所在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查。
七、档案材料的整理与检查
档案材料是研究生学习期间的真实历史记录。答辩完成后,研究生务必自查本人档案材料是否齐全。各学院应切实负责,认真整理并严格检查。
检查的注意事项有:
(1)学位论文纸质版封面,不要出现“机密”、“秘密”等涉密文字;
(2)学位论文纸质版授权页,检查学生和导师是否签名并填写日期;
(3)检查毕业生登记表、学位审批书内容是否完整,学院是否签字盖章;
(4)学位审批书中答辩委员会决议、答辩情况记录,如果是打印好粘贴,答辩秘书必须骑缝签字方才有效
(5)审批书中成绩单必须加盖成绩专用章,复印无效,可适当裁剪。硕博连读的学生应粘贴硕士、博士两份成绩单。
八、关于学生毕业、结业、肄业的相关要求
根据《星空网页版登录入口关于研究生毕业、结业、肄业的管理规定(试行)》(桂电研【2021】21号),研究生在校学习时间达到最长学习年限而未能授予学位者,必须以毕业、结业、肄业等形式之一终止学籍,并办理离校手续。请各学院认真梳理学籍,及时为已达最长学习年限学生办理毕业、结业、肄业等手续。
相关表格下载地址为:研究生院主页/下载专区/学位相关表格/…。
研究生院
2023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