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培养工作 全程流程图

发布者:学校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08-26浏览次数:24





  

序号

工作项目

内容与要求

完成时间

1

新生报到

新生于9月初凭录取通知书按规定时间内到校报到,办理有关手续

规定日期内

2

注册

复查合格后给予注册,取得研究生学籍

以后每学期开学后按照规定时间注册

开学两周内

3

个人培养

计划

在导师指导下,按本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结合研究方向、个人特点制定,应完成本专业课程设置所规定的学分

新生入学1个月内

4

选课

根据个人培养方案和《研究生课程安排表》,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进行,选课完成后自行打印个人课表

规定时间段内,一般在期末或开学1周内

5

增、退选课程

填写《培养计划更改表》,在规定时间内,经导师、学院主管领导同意后报培养办,方法同选课

在选课时间内

6

课程学习

与考核

研究生应严格按照个人培养计划完成课程学习并参加考试,考试时间和地点在研究生院网站查询

一般在第一学年内

7

成绩查询

考试结束后,任课教师在研究生教务系统中录入成绩并提交成绩单到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学生对任课教师评教后可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可查询

考试结束后2周内

8

学术讲座

根据专业要求和个人兴趣等参加各种学术活动10次以上(专业学位研究生5次以上)

第1学年

9

专业实践(专业学位研究生)

专业学位研究生须参加不少于半年的实践教学(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实践教学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年)

第2学年

10

中期考核

(阶段考核)

对政治思想表现、课程学习、科研工作能力、实践环节等方面进行考核

第3学期

11

开题报告

要求详见《文件汇编》有关章节

在第3学期末前完成

12

电子注册照相

每年11月由指定单位来校给下一年毕业生照相,照片用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电子注册

每年11-12月份

(时间可能有调整,见具体通知)

13

研究生

预报毕业

研究生在《 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再次核对自己的出生年月和身份证号码,并和户口本保持一致,这些信息用于研究生电子注册。

 

春季毕业预报

时间:9月

夏季毕业预报

时间:4月

14

论文评阅

及答辩

要求见《文件汇编》有关章节

要求见《文件汇编》有关章节

15

毕业、学位

申请

硕士生完成各培养环节,并通过毕业论文答辩,准予毕业,并颁发毕业证书

学位申请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后,向学位获得者颁发学位证书

研究生毕业、授学位的时间为每年的1月和7月

16

离校

领离校手续表并相关手续

毕业典礼后2天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