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教学任务安排的通知

发布者:闫美华发布时间:2023-08-29浏览次数:1518

各学院:

根据学校相关安排,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新生在花江校区上课,学生从第三周开始上课。为做好研究生课程安排和选课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程设置:

对照各年级各专业培养方案的课程和学时要求设置下学期课程,并安排任课教师、授课时间和最大选课人数。

二、排课要求:

1、任课教师要求:硕士研究生课程任课教师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博士研究生课程任课教师应具有教授职称或同时具有博士学位及副教授职称。

任课教师须按照课程教学大纲要求,将分课时的教学内容、授课形式、授课场所等报学院批准,由学院建立课程教学档案。

2、授课时间安排:建议课程按上、下半学期进行设置(3-10周为上半学期、11-18周为下半学期);课程尽量排在周一至周五白天;应避免课时安排过于集中,同一课号每天最多不能超过4小节。

3、最大人数设置:专业课的课堂容量一般不超过70人。

4、教室安排:教室由研究生院培养办负责安排。

课程选课人数若少于4人则不予开课。若选课人数为4-6人,则由所在学院开会讨论决定,确需开设,可改为辅导课。

5、教材征订:请学院按照桂电教〔202233号《星空网页版登录入口教材管理实施细则(修订)》文件,落实每门课程所使用的教材,填写附件22023秋季学期研究生教材使用一览表》,按教材科要求提交给教材科。课程参考教材优先选用近三年出版的省部级以上规划教材。

三、排课进度安排

828日前:落实公共课任课老师,确定公共课上课时间(含全校公选课)。

829-93日:各学院落实专业课任课教师和上课时间,确定参考教材,在研究生管理系统设置课程并录入任课教师和上课时间。

94-7:研究生院安排教室。

98-15日:研究生选课。

四、特别提醒:

1、课表编排时应避免与任课教师其它课程冲突,排课前务必与任课教师协调好上课时间,课表排定后请学院通知任课教师及时查看课表,有问题及时调整,待课表确定之后,不允许随意调停课。

2、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经教师申请,学院批准,安排适当课程实行全线上教学或线上线下结合教学,线上教学班的选课人数限额可适当增加。

3、包含课堂教学和实验室教学的课程,在系统排课时请分时段安排,并在备注写明实验室地点。

研究生院

2023829

附件:2023秋季学期研究生教材使用一览表(空白模板).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