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广西区教育厅《关于申报2024年广西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的通知》(桂学位〔2023〕1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现组织申报2024年区级和校级研究生创新项目。本次申报的研究生创新项目,必须立足于解决国家和地方经济建设中及社会发展中的理论与实践问题,解决相关学科前沿的问题。具体申报通知如下:
一 、项目目的和类型
(一)目的:鼓励和支持研究生参加创新和学术交流活动,加强研究生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培养,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
(二)项目类型
1、区级博士(或硕士)研究生创新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
2、校级博士(或硕士)研究生创新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
项目实施年限一般为1至2年。
二、 申报条件
1、 博士研究生申报研究生创新项目必须是我校全日制在校博士研究生,能够保证在学位授予之前结题。硕士研究生申报研究生创新项目必须是我校一年级或二年级的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能够在学位授予之前结题。
2 、项目研究目的明确,立项依据充分,研究方案可行,有明显的创新之处,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和实验条件。
3、指导教师能切实指导项目研究,提供必要的研究条件,负责项目的业务指导和监管。
4、每位研究生作为负责人只能申报1项创新计划项目,有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以负责人身份参加本次项目申报,每个学生最多只能参加2个项目,每个项目组成员至多5人(项目组成员只能是在读博士或硕士研究生)。项目申请书可结合自己的学位论文选题,照搬导师的课题申请书或有学术道德问题,将不予资助。
三、申报程序
1、项目申请人填写《创新项目申请书》、《研究生创新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申报书中的学科专业代码、学科专业名单(填对应的一级学科)参看《学科代码及名称》(附件4)。
2、各学院组织评审并排序,公示2天无异议,区级项目按学校分配的名额确定推荐名单,并报研究生院。
3、研究生院审核,并进行公示。
四、资助标准
1、区级博士、硕士研究生创新项目课题经费由学校进行资助,2023年资助标准如下:博士研究生创新项目4万元/项,区级硕士研究生创新项目理工科类资助3万元/项,人文社科2万元/项,2024年项目具体资助金额以当年拨款为准。
2 、校级博士、硕士研究生创新项目课题经费由各学院自筹。资助标准如下:校级博士研究生创新项目2万/项,校级研究生创新项目理工科1万元 /项,人文社科研究生创新项目0.7万元/项。
五、上交材料
请各学院于2024年1月2日前将申报书(一式两份)及项目汇总表(一式一份)及相应电子版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各学院提交的电子材料命名规则“序号+博士/硕士+姓名+项目名称”,序号为学院报送材料纸质汇总表中的相应序号。
本次项目申报采取网络申报,项目申报评审并经研究生院公示后区级项目登录“广西高校科研管理和服务云平台”(网址:http://keyanyun.myclub2.com)完成填报,校级项目登录我校“研究生教学教学系统管理”进行填报,系统开放时间另行通知。
研究生院
202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