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研究生毕业电子图像信息采集的通知

发布者:宋金杰发布时间:2024-05-07浏览次数:10560

各位研究生:

根据教育部通知,为做好研究生毕业学历证书图像采集(照相)工作,现就具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要事项

1、图像采集(照相)对象:2022级研究生硕士研究生、部分2023级硕士研究生(2年学制)、2021级及之前未参加过拍照的同学。

每个同学务必提前登录学信网核对本人的学籍信息(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码、专业名称),如身份证等信息有不一致情况,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修改事宜联系研究生院培养办(0773-2322181)。

2学生需提前下载学信网图像采集码保存在手机里,采集码的获取方法见附件1。没有采集码无法进行毕业图像采集!

3、拍照要求:必须穿着有领上衣,不着浓妆、不能遮挡耳朵眉毛、不戴眼镜、不戴饰品、不穿与背景相近的蓝色上衣,不穿遮挡脖子的高领衣。

学信网将毕业相片与录取相片进行人像比对,比对不通过的,毕业证将无法注册!

4、根据教育部要求,毕业电子图像采集照片必须与实际颁发的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上的照片一致,也将是今后学历证书网上查询的重要依据,请未参加电子图像采集的同学(博士和硕士研究生)在毕业前务必进行图像采集(自行前往省会新华社采集,费用自理)最迟需在毕业前半年完成采集工作,否则将影响毕业!

5、目前在南宁研究院的研究生可参加由南宁研究生院统一组织的采集。

二、采集负责单位及收费标准

拍照结束,新华社将数据汇总给学院,以学院为单位收齐拍照费用(每人15元,含图像综合信息采集费、照片制作费、个人图文信息上传费等)转给新华社。学院收取费用时间另行通知。

请各学院将需要参加本次图像采集的人数和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于510日前提前报送学位办韩老师、宋老师。

三、图像采集工作安排

1、采集模式、拍摄顺序和时间、地点

  本次集中拍摄,先到先拍,本人需携带学信网图像采集码前往。15:30准时结束拍摄,请勿迟到!具体时间、地点安排见下表。

 

拍摄时间

拍摄地点

学院名称

513

(周一)

12:30-1530

花江校区

1111B108

机电工程学院、信息与通信学院、计算机与信息安全学院、艺术与设计学院、商学院

513

(周一)

12:30-1530

花江校区

11

11B208

外国语学院、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电子工程与自动化学院、法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北海校区、建筑与交通工程学院、人工智能学院、光电工程学院、国际学院、其他

513

(周一)

17:00-1730

金鸡岭校区

9107

MBA教育中心

 

2、注意事项

拍照速度能达到每小时350人以上,请同学提前整理好仪表,避免拍照时临时整理,影响拍照速度。

摄影师在其它学校还有拍照安排,请同学尽量早到早拍,摄影师离开后只能自行到各省会城市新华社拍摄(我校的拍摄代码是10595),最迟需在毕业前半年完成采集工作,否则将影响毕业!

在外地散拍的同学可让本校同学将采集的纸质照片(四张2寸照,与新华社拍摄的照片一致)代交至研究生院206室学位办,电子版照片发送至xwb@guet.edu.cn(邮件主题和照片均命名为:姓名-学号-身份证号;jpg格式,<20K)。

  

联系人:韩老师 宋老师,联系电话:0773-2310651

 

 附件1查看采集码途径.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