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上半年符合答辩资格的学生应在研究生管理系统(2023版)提交科研成果。学生、导师和学院务必在答辩前完成科研成果的录入、认定和审核工作。具体操作方式如下:
一、硕士科研成果的录入及审核
1、学生首次提交(可提交多项内容,用于评优评先)
学生端在“科研管理”提交所有的科研成果,成果登记时应填写的内容都要填写,符合授位条件的成果在“是否满足授位使用”选择“满足”,不符合可选择“不满足”。
必须上传支撑材料作为附件,否则审核不通过,填写完成先保存再提交。
2、导师审核
导师端在“毕业学位管理”,根据学生提交的科研成果类型(发表论文、获奖、专利、著作、科研项目等)查看具体内容,核实材料是否属实,成果是否与学位论文相关,可下载附件进行查看,核实后点击“确定”进行审核,可批量审核;如核实学生填写有误,点击“驳回提交”,学生可修改后重新提交。
3、学院审核
学院秘书端在“毕业”——科研成果管理,根据学生提交的科研成果类型(发表论文、获奖、专利、著作、科研项目等)查看具体内容,核实学生是否满足授位成果要求,可下载附件进行查看,核实后点击“确定”进行审核,可批量审核;如核实学生填写有误,点击“驳回提交”,学生可修改后重新提交。
二、博士科研成果更新及审核
博士研究生在送审前如学术论文为录用状态,应在答辩前补充检索材料,更新论文检索状态。
具体操作方式:学院驳回——学生补充检索材料更新附件,重新上传提交——导师审核——学院审核
三、科研成果认定及审核(满足授位的成果要求会显示在这里)
1、学生再次提交
学生在“毕业与学位”——科研成果认定,查看满足授位的所有成果,确认无误后再次点击提交,用于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2、学院审核
学院秘书端在“毕业”——科研成果管理——科研成果认定审核,审核学生再次提交的科研成果,如认为学生满足授位条件点击“同意”,不满足授位条件点击“驳回”学生可重新提交。秘书端可批量审核。
四、纸质材料提交
《送审申请书》、《科研(论文)成果表》(一份)和相应的证明材料(纸质版)请于答辩前交至学院研究生秘书存档。证明材料包括学术论文复印件(包含封面、目录,正文,封底)或学术论文的录用通知加发票;获奖证书复印件、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或授权证书等。
研究生院
202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