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上半年已完成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的同学,应完成以下工作:
一、研究生管理系统需要提交的相关材料
1、填写学位授予相关信息
研究生学位信息将上报国务院学位办,作为以后学位证书电子注册、网上查询的重要信息,数据必须真实,可靠,否则后果自负。请据实填写每一项信息,于2024年6月7日前填写好学位信息。
登录“智慧校园”,点击 “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2023版)”-“毕业与学位”- “授予数据核对”,认真填写学位相关信息,填写完毕后,打印1份纸质文档,签字确认后交研究生秘书存档。
2、系统提交终版学位论文
登录“智慧校园”,点击 “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2023版)”-“毕业与学位”- “终版论文上传”—提交学位论文电子档。
要求:(1)扫描已签名的“独创性(或创新性)声明”和“关于论文使用授权的说明”,合并到论文中后再上传系统。
(2)上传系统的学位论文电子版和存档的纸质版必须保持一致。需导师审核同意后论文最终版后才能打印。请于6月10日前完成终版论文电子版提交。
二、答辩后需提交到学院研究生秘书处的材料
1、学位基本信息表(即打印的学位授予信息表)一份。
2、修改后的最终印刷版学位论文(博士研究生3本,蓝色封皮;硕士研究生2本,白色封皮,封皮上的星空网页版登录入口的LOGO要打印成黑色)。
注:学位论文的纸质版的“独创性(或创新性)声明”和“关于论文使用授权的说明”(使用最新版)必须有本人和导师的亲笔签名。
3、若有创新项目未结题但已完成论文答辩的同学,请办理创新项目移交手续。填写《研究生创新项目移交书》(一式三份)(下载地址:研究生院主页/资料下载/创新项目相关表格/…)交至学院秘书处,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给学院秘书。
三、研究生通过网上图书馆“论文提交”功能上传pdf文档学位论文,正常提交后才能办理离校手续。
注意:上传学位论文的电子版和存档的纸质版必须保持一致,扫描已签名的“独创性(或创新性)声明”和“关于论文使用授权的说明”,合并到论文中后再上传。
四、结清学费、贷款和学术论文版面费等,归还图书和借实验室的仪器设备等等。
研究生院
2024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