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健全立德树人落实机制,发挥优秀典型的榜样示范作用,鼓励研究生在校期间刻苦钻研、品学兼优、全面发展,结合我校实际,现开展2023-2024学年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的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具有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正式学籍的2022、2023级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研究生:
1.基本条件: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关心国家大事,热爱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文明礼貌,生活简朴,热爱劳动,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方面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2.学习科研优秀,学习勤奋,刻苦钻研,注重自学能力、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注重拓宽知识面,能够理论联系实际,学术思想活跃;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表现出良好的道德风貌与团结协作精神;积极参加体育活动,身心素质良好。
(二)优秀研究生干部:
1.具备优秀研究生评选条件第1条和第3条中的相关规定;
2.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有较强的科研能力;
3.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奉献精神,热心社会活动,工作积极认真,能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保质保量完成组织交办的各项任务,得到师生的认可与好评;
4.严于律己,关心集体,自觉维护研究生的合法权益,抵制有害于研究生健康成长的现象,有集体责任感和社会责任感,能够积极参与学校的管理工作和社会工作,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5.研究生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一年及以上。
(三)学年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评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
2.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者;
3.宿舍评分不达标者;
4.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
5.参评学年学位课、必修课成绩不及格者(不含补考成绩)。
三、评选比例及名额
1.优秀研究生按不超过在籍2022、2023级研究生数的5%评选;
2.优秀研究生干部按不超过在籍2022、2023级研究生数的3%评选;
3.研究生人数较少,按照以上比例计算不足一人的学院可评选一人;
各学院具体名额分配参见《附件1:2023-2024学年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名额分配表》。
四、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要认真按照评选办法进行评选,保证质量,宁缺毋滥;评选结果在本单位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三天。
(二)学生只能申报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荣誉称号中的一项,不可两项同时申报。
(三)候选人填写附件2:《2023-2024学年星空网页版登录入口优秀研究生审批表》(A4纸打印,一式一份),并附上参评学年所获奖励材料和成绩单的复印件。
(四)请各学院于10月31日前报送评优纸质材料附件2:《2023-2024学年星空网页版登录入口优秀研究生(干部)审批表》和附件3:《2023-2024学年星空网页版登录入口优秀研究生(干部)汇总表》至研工部研究生教育管理科郑坤处,同时将电子文档提交至邮箱guetygb@foxmail.com。
研究生工作部
2024年10月24日
附件1:2023-2024学年星空网页版登录入口优秀研究生(干部)名额分配表.doc
附件2:2023-2024学年星空网页版登录入口优秀研究生审批表.doc
附件3:2023-2024学年星空网页版登录入口优秀研究生(干部)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