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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与交通工程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办法

2022年03月24日 11:55  点击:[64]

一、各专业招生指标情况

招生专业名称

招生专业代码

主要研究方向

学习

形式

招生人数

已接受推免生

一志愿上线

人数

是否接受调剂

备注

交通运输工程

082300

01智慧交通系统

02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

03道路工程

04交通安全理论与技术

全日制

25

0

0

具体缺额情况请查阅研招网调剂系统

土木水利

085900

01结构工程

02岩土工程

03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

全日制

31

1

22

交通运输

086100

01交通运输工程

全日制

26

0

9

最终招生数可能会根据生源情况等进行微调,以实际拟录取指标数为准。

二、复试形式

1.复试工作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

2.复试平台为学信网远程面试系统(以下称远程面试系统),备用平台为腾讯会议,考生应按要求备妥软硬件条件和网络环境,复试前考生须提前安装好以上2个软件,学习远程面试系统考生端操作手册,熟悉操作流程,并按要求时间配合完成网络远程复试软件测试。

3.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详见《星空网页版登录入口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

》(附件1)。

4.考生参加面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及个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将利用“考生识别系统”对考生本人、现场确认照片和身份证照片进行比对。

5.各批次复试安排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安排详见《星空网页版登录入口建筑与交通工程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安排》

三、资格审查

1.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在远程面试系统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经考生确认提交的资格审查信息在复试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复试所需的审核材料均为扫描件,提交材料具体要求:

(1)2022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准考证;

(2)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正反面);

(3)学历证明;

应届本科生需提供学生证(所有页面)、《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网址http://xjxl.chsi.com.cn/index.action)。

往届生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外获得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的考生,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网址http://www.chsi.com.cn/xlrz/)(有效期至2022年9月20日)。

(4)《星空网页版登录入口硕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附件2);

(5)《星空网页版登录入口2022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3);

(6)成绩单: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往届生可从本人档案中复印一份并加盖档案部门公章);

(7)英语水平证明:提供英语等级等证书;

(8)计算机等级证书、竞赛获奖证书、科研论文、专利、各类奖励证书等能反映考生综合素质能力与水平的各类证明材料。

(9)“享受少数民族政策”分数线的考生,须提交身份证、户口本、定向就业协议。

(10)“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需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2.凡未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提供虚假证明的考生,不予复试。

3.所有提供材料将于考生录取到校后审核原件,考生要确保填报信息及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填报虚假信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录取资格。

4.复试费:180元/人(以自治区物价局公布为准)。复试费通过远程面试系统缴纳,未缴纳复试费用者不得参加复试;已缴纳者如因本人原因未参加复试,不予退费。

四、复试考核方式及内容

1.复试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专业知识考核、综合能力考核三部分。

2.专业知识考核满分100分,综合能力考核满分100分,复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由考生所在单位出具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进行考核。考核不计入总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专业知识考核

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目以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公布科目为准。在所选科目题库中随机抽取3道试题,考生选择其中2道自述或展示试题答案。专业知识考核选择的科目与初试科目不得相同。

5.综合能力考核

综合能力主要考察考生外语能力、计算机能力、专业素养、科研创新能力、心理素质及职业素养等。采用自我介绍(英文)、即时问答等形式进行考核,包括以下方面:

(1)外语能力。通过英文自我介绍、面试交流、外语等级考试成绩、外语竞赛获奖情况等情况进行评分。

(2)计算机能力。根据考生计算机等级考试情况、计算机相关竞赛获奖情况、完成或参与相关项目情况等进行评分。

(3)专业素养。根据考生本科阶段学业情况、复试专家提问的情况,在校期间完成或参与专业设计情况等进行评分。

(4)科研创新能力。根据面试过程与复试专家交流情况、各类科技竞赛、科研论文、专利、创新创业项目、科研项目等情况进行评分。

(5)心理素质及职业素养。根据一贯表现、人文素养、团队协作、社会实践等方面的表现情况。

5.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主干课程(详见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试题根据招生简章中笔试科目要求进行命题,建立试题库,考生随机抽取题目,每门课100分。该成绩不记入复试总成绩,但单科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加试事宜另行通知。

五、复试差额

复试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0%,以实际参加复试考生数为准。

六、成绩计算办法

1.考生复试总成绩=专业知识考核成绩×40%+综合能力考核成绩×60%。

2.考生总成绩(百分制)=(初试成绩/5)×40%+(专业知识考核成绩×40%+综合能力考核成绩×60%)×60%

七、调剂要求、遴选原则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达到我校复试资格线的考生直接进入复试。一志愿上线考

生人数不足或复试完成后仍有缺额的招生专业可接收调剂。

(一)调剂基本要求

1.考生初试成绩须同时符合“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我校2022年调剂生复试分数要求”中调入专业的初试成绩要求;

2.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应与我院招生专业(方向)相同或相近,学科门类须相同(专业代码前2名相同),并符合调入我院招生专业(方向)的报考条件;

3.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接收调剂专业名称

接收调剂专业代码

调剂生一志愿报考专业要求

调剂生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要求

交通运输工程

082300

一志愿必须为学硕,一志愿报考专业代码前两位为08

第一单元:101思想政治理论

第二单元:201英语一

第三单元:301数学一

第四单元:无要求

交通运输

086100

一志愿报考专业代码前两位为08

第一单元:101思想政治理论

第二单元:201英语一或204英语二

第三单元:301数学一或302数学二

第四单元:无要求

土木水利

085900

一志愿报考专业代码前两位为08

第一单元:101思想政治理论

第二单元:201英语一或204英语二

第三单元:301数学一或302数学二

第四单元:无要求

(二)调剂生遴选原则

1.按照调剂基本条件,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

2.对初试科目不同的调剂考生,将综合考虑考生初试成绩、本科知识结构、科研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因各招生单位自命题难度差异,进入复试名单不以初试分数简单进行排名。

3.在我院参加前一批次复试未被拟录取的考生,不再具有后续相同专业的复试资格。

八、调剂流程

1.学院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专业调剂缺额信息,并设置调剂申请时间,展开调剂工作。

2.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在系统填报调剂志愿,进行调剂申请。

3.调剂申请时间结束后,学院根据调剂基本条件和要求遴选调剂考生,并在系统中发放复试通知。

4.考生在接到同意调剂通知后,必须在学院规定时间内确认同意复试,否则视为放弃。

5.学院根据前一批次复试录取情况,确定下一批次调剂余额信息及接收调剂申请的开放关闭时间,具体事宜将另行通知。

九、录取办法

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生指标数、复试录取办法、考生总成绩排名、思想政治表现等择优确定各专业拟录取名单,具体按以下要求进行:

1.录取时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若总成绩相同,按照以下优先级排序:

(1)考生复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2)考生初试中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数量从高到低排序;

(3)考生初试中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2.复试合格的一志愿考生优先录取,剩余招生指标再用于录取调剂生;学院将一志愿考生和校外调剂考生分开排名,一志愿考生录取名单确定后再确定校外调剂考生录取名单。

3.考生如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资格审查不合格者;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

(3)复试总成绩不足60分者;

(4)同等学力加试任何一门科目不及格者。

(5)体检不合格者(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体检在新生入学时进行);

(6)存在弄虚作假、学术不端、违反复试纪律要求的考生,一经查实,将取消该其录取资格,如已取得入学资格或学籍,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4.考生接到待录取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研招网调剂系统”确认通知,逾期将被取消待录取资格。

十、其他说明

1.学院其他相关安排可在学校、学院主页查阅。

2.学院联系方式:0773-2303796 王老师

3.其他未尽事宜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及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有关规定执行。

4.本办法由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如与上级文件规定有冲突,以上级文件规定为准。

建筑与交通工程学院

2022年0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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