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部署要求,充分发挥民营企业吸纳就业主渠道作用,帮助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退役军人事务部、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中国残联、全国工商联关于开展2022年民营企业招聘月活动的通知》要求,决定在学校范围内开展2022年全国民营企业招聘月活动(以下简称“招聘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2年4月30日至5月30日
二、服务对象
(一)以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为重点,同时面向各类用人单位。
(二)以学校毕业生为重点,同时面向各类求职人员。
三、活动内容
(一)举办定制式现场招聘活动。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各学院可创新招聘活动形式,因地制宜开展小规模、定制化招聘活动,根据学生需求开展行业、专业、中小微企业专场招聘会。
(二)打造不断线网上服务格局。
活动期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将依托中国公共招聘网(http://job.mohrss.gov.cn)开设“2022年全国民营企业招聘月”专场,与就业在线(http://www.jobonline.cn)、国家24365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https://24365.smartedu.cn)、工会就业服务网上平台(微信小程序:工E就业)、全联人才在线(https://zhaopin.gslhr.org.cn)、中国残疾人就业创业网络服务平台(https://m.cdpee.org.cn)和各省分会场进行链接,联动发布招聘岗位信息。各学院要在学院网站开设招聘月活动专区,广泛运用自媒体等新兴媒介开展宣传,建立就业台账,运用智能技术向未就业毕业生推送岗位信息,实现线上招聘活动不停歇。
(三)提供针对性职业指导服务。各学院要加强未就业毕业生指导服务,优先向其推荐求职途径、适合岗位、招聘活动等信息。对就业困难毕业生制定“一对一”帮扶举措,针对性的开展职业指导,客观宣传解读就业形势,引导毕业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择业观,组织学生参加现场观摩、模拟实践、就业见习等体验式就业活动,增强其到企业就业的积极性。
(四)开展精准化就业政策解读。各学院要通过官网发布、官微推送、集中宣讲等广泛宣传支持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平等就业等法律法规政策,开展“我为学生讲就业政策”活动,帮助学生知晓各类政策。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学院要充分认识招聘月活动对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性,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及时向毕业生宣传活动平台,积极动员毕业生参加招聘月活动,做好相关数据统计。
(二)强化信息质量审核。各学院要加强招聘信息的审核工作,确保岗位真实有效,坚决防止和纠正性别、民族、年龄、学历等就业歧视,营造公平就业的良好环境。
(三)广泛开展宣传报道。各学院要通过各种媒体、各类渠道做好招聘月活动的宣传,提前发布活动预告及活动安排等信息,提高招聘月活动的知晓度、参与度。活动期间形成的经验做法和成效,要及时向学校报送工作信息。
大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2022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