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为来宾市产业振兴、重大项目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决定组织实施来宾市2023年“服务产业发展专项人才计划”,引进一批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到我市经济建设、重点产业发展一线,为强化专业化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储备力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人员基本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重大政治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积极进取,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有大局观念,团结同志,艰苦朴素,遵守法纪和各项规章制度;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自愿到产业振兴一线工作,服从组织安排。
(二)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2月18日——2005年2月18日)。
(三)符合我市产业发展紧缺急需专业要求,且取得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具体专业需求及引进条件见附件1)
(四)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具备工作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能够承担相应的岗位职责。
(五)博士研究生、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员符合需求专业或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的,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引进,不受报名时间、引进条件限制,不占用引进岗位。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1.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2.有关高校的分校、独立学院等,不列入招聘范围。3.来宾市在职在编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纳入人员总量管理的控制数人员和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4.曾招录(招聘)为来宾市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并辞职的。5.报考过来宾市引进人才项目并在公示后放弃引进资格的。6.其他违反来宾市有关人才引进政策规定的。
二、引进人才的待遇
(一)引进人才入事业编制,属于初次就业的,首次聘用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博士研究生可聘用在管理七级岗位或专技十级岗位;硕士研究生可聘用在管理八级岗位或专技十一级岗位;大学本科毕业生可聘用在管理九级岗位或者专技十二级岗位。符合上述条件但不属于首次岗位聘用的引进人才,已在原单位聘用至相应层级岗位或担任有领导职务的,可参考其资历、工龄、职称、职业资格、工作经历等,比照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适当放宽岗位聘用条件,确定聘用岗位等级。设置1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二)根据《来宾市机关、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安家费、生活补助和住房补贴实施办法(试行)》(来人才发〔2019〕10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给予紧缺急需专业硕士研究生2万元安家费、5万元住房补贴,给予非紧缺急需专业硕士研究生、紧缺急需专业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1万元安家费、3万元住房补贴,给予硕士研究生1400元/月、本科毕业生1250元/月的专项补贴,专项补贴发放时间为60个月。人才待遇从引进之日起计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开始发放。引进人才享受安家费、住房补贴、专项补贴等政策的服务期为5年。
三、程序步骤
(一)报名。通过来宾人才网、“来宾先锋”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公告,并根据实际需要到区内外高校开展专场宣讲。人才可通过网上报名或宣讲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2023年2月18日—3月10日(节假日正常报名)。
报名方式:有意愿者通过电子邮箱、邮寄或直接送达等方式报名。电子邮箱:lbsrcb@126.com;地址:广西来宾市人民路1号行政中心西前615室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科(546100)。
报名材料包括:
1.《广西来宾市2023年“服务产业发展专项人才计划”报名表》(附件2);
2.《个人经历业绩评价表》(附件3);
3.本人有效身份证明、个人经历业绩评价表中自评得分所需的相关证明材料、其他能体现业绩成果的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学历学位证书、有关职称或执业资格证书、荣誉证书、专业技术成果等,海外留学生需提供由教育部有关学历认证机构认证的学历证明;
4.2023年应届毕业生暂时不能提供毕业证的,可先提供专业成绩表及其他有效证明,否则取消引进资格。
(二)资格审查和测评。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审核报考人员资格条件,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需求人数比例大于3:1的,根据报考人员经历业绩与岗位的匹配度测评分数从高到低按3:1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小于3:1的,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即确定为面试人员。报名资格审查结果将在报名截止日期7日内以电话、短信等形式告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引进工作各环节、全过程,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引进资格。
(三)面试和考核。报考同一需求岗位人员均为硕士研究生或具有相关专业中级职称人员,采取免面试、直接考核的方式,择优聘用;其余情况采取直接面试方式择优确定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安排到具体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组开展考核,并根据考核对象的政治素质、专业、特长、工作经历、任职资历等因素,提出引进意见。对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综合评价优秀的人才,超出引进计划人数的纳入紧缺急需人才储备池,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及有关部门结合工作需要,根据人才意愿、专业、工作经历等因素综合研究、统筹安排。
(四)体检。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统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有关要求组织体检。
(五)公示。体检合格者列为拟引进人员,名单在来宾人才网、“来宾先锋”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为7日。
(六)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用人单位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七)培养。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统筹,用人单位具体负责,根据有关文件规定采取导师带培、实践锻炼、专业训练等措施,加快人才成长,为表现优秀者搭建展现才能的舞台。
引进人才有关政策及相关信息,可关注“来宾先锋”微信公众号或登录“来宾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系统”了解详情。
未尽事宜,请与来宾市委组织部或来宾市人社局联系。来宾市委组织部人才科:0772—4278067,4278059(传真);来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科:0772—4278510,4278512(传真)。
附件1:广西来宾市2023年“服务产业发展专项人才计划”需求表23.2.17.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