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弘扬教育家精神,讲述育人故事”活动的通知 |
2024-09-05 10:17 审核人: (点击次数10) |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弘扬教育家精神,讲述育人故事”活动的通知》(桂教办〔2024〕1191号)要求,现就我校视频分会场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9月6日(星期五),上午9:00-11:00 二、会议地点 花江校区办公大楼420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 1.相关校领导; 2.党委宣传部、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教务处、基础教育管理办公室等部门有关负责人; 3.各二级教学单位教师代表3人。 四、有关要求 1.各二级教学单位参会教师代表3人,由所在单位于9月5日中午12:00前将参会人员的名单及联系方式报送至党委教师工作部。 2.参会人员提前15分钟进入会场。 3.请网络与信息技术中心做好视频会议系统调试、接入及技术保障等工作。 未尽事宜,请与党委教师工作部联系。联系人及电话:王兵,15295887669。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4年9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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