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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的紧急通知
2024-07-11 15:58   审核人:   (点击次数10)

各二级党组织,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上级有关通知,为做好2024年全国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推荐范围、条件、程序及要求

评选推荐范围、条件、程序及要求详见附件1

二、推荐名额

(一)全国优秀教师

1.我校可推荐1人。马克思主义学院可单独推荐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1人,不占推荐名额。请各单位遴选推荐1人,无符合条件的可不推荐。

2.我校所属中小学、幼儿园可推荐1人。无符合条件的可不推荐。

(二)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

1.我校可推荐2人。其中1人为辅导员或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辅导员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处)推荐,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由党委宣传部推荐。请各单位遴选推荐1人,无符合条件的可不推荐。

2.我校所属中小学、幼儿园可推荐1人。无符合条件的可不推荐。

三、工作要求

1.请各单位严格按照评选范围、条件、程序及要求,迅速开展推荐工作,已推荐参评“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的老师仍在“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的推荐范围。

2.各单位的推荐材料(见附件23)的电子档请于2024711日下午17:00前发送至邮箱1355464069@qq.com,纸质档报送至花江校区办公大楼402室。提交的主要事迹材料要包括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综合表现、工作实绩和突出事迹,内容准确真实,语言规范流畅,字数控制在1500字以内。

未尽事宜,请联系党委教师工作部,联系人及电话:王老师,15295887669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4711

附件1:遴选推荐工作相关要求.doc附件2:推荐对象汇总表(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zip附件3:推荐对象主要事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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