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的紧急通知 |
2024-06-13 14:58 审核人: (点击次数10) |
各二级党组织,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上级有关通知,为做好2024年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推荐范围、条件、程序及要求 评选推荐范围、条件、程序及要求详见附件1。 二、推荐名额 (一)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 1.我校可推荐1个二级单位。无符合条件的可不推荐。 2.我校符合条件的所属中小学、幼儿园均可推荐。无符合条件的可不推荐。 (二)全国模范教师 1.我校可推荐1人。马克思主义学院可单独推荐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1人,不占推荐名额。请各单位遴选推荐1人,无符合条件的可不推荐。 2.我校所属中小学、幼儿园可推荐1人。无符合条件的可不推荐。 (三)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 1.我校可推荐2人。其中1人为辅导员或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辅导员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处)推荐,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由党委宣传部推荐。请各单位遴选推荐1人,无符合条件的可不推荐。 2.我校所属中小学、幼儿园可推荐1人。无符合条件的可不推荐。 三、工作要求 1.请各单位严格按照评选范围、条件、程序及要求,迅速开展推荐工作。 2.各单位的推荐材料(见附件2、3)的电子档请于2024年6月13日下午17:00前发送至1355464069@qq.com邮箱,纸质档报送至花江校区办公大楼402室。提交的主要事迹材料要包括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综合表现、工作实绩和突出事迹,内容准确真实,语言规范流畅,字数控制在1500字以内。 未尽事宜,请联系党委教师工作部,联系人及电话:王老师,15295887669;蒋老师,15977321248。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4年6月13日 附件1:遴选推荐工作相关要求.doc附件2:推荐对象汇总表(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 全国模范教师 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zip附件3:推荐对象主要事迹.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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