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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我校硕士研究生拟录取考生须知
2023-06-05 10:35  

一、录取通知书

拟录取考生名单须经“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统一公开,并经教育部审核通过后,方可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具体邮寄时间请留意官网后续通知。

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依据考生网上报名时填写的通信地址和移动电话寄发。所有考生通知书全部通过EMS方式邮寄发放。

考生可查看原通信地址信息(附件1),请考生仔细核查相关信息,确保信息无误。如需修改,请615日前用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准确填写相关信息。邮寄地址等信息无变化的无需填写;逾期未修改的,按考生网报填写的信息邮寄。


二、个人档案

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考生及录取类别为定向的应届双少生个人档案必须转至我校;其余录取类别为定向的考生不需要转调个人档案。尚未领取调档函的考生可直接与拟录取专业所在学院联系。建议考生在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在调档函上填写明录取通知书编号后再进行调档。

人事档案要求通过EMS或机要方式寄送,档案接收情况后续通过各学院反馈,考生无需来电查询。如有其他疑问,可咨询研究生工作部,联系电话:0773-6765065。

三、组织关系转移

  党团组织关系介绍信请入学时自行携带(广西区内不需要开具纸质版介绍信),在新生报到后,由各学院安排人员统一接收。

  组织关系转移说明详见附件2。如有疑问,请直接咨询学院。

四、户口迁移

新生户籍是否迁往学校所在地由新生自行决定。

户籍决定迁入我校的,应开具户口迁移证,按照公安部门规定: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必须与录取库的姓名一致;户口迁移证上必须有居民身份证编号,且须与录取库身份证编号一致,无身份证编号者,无法办理户籍转入手续;户口迁移证上出生地与籍贯必须具体到市县;婚姻状况栏不能空白;户口迁移证一律采用电脑打印,手写迁移证不能落户。

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时需交:身份证原件、录取通知书原件、一张白底1寸的彩色照片。

户口迁移地址填写:桂林市七星区金鸡路1号星空网页版登录入口。户口迁入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办理,具体流程请留意后续通知。

五、其他

新生入学后将上报研究生学籍,姓名、身份证号应与录取时一致,故在学籍注册前不得修改姓名、不得修改身份证号,否则后果自负。

拟录取的研究生新生因应征入伍原因,可在新生报到日提前两周向录取学院提交保留入学资格申请,办理流程可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专区”查询。

查询网址:/gra/2022/0429/c522a7796/page.htm

有关学费交纳、住宿安排、新生报到等事宜请留意官网后续通知。

MBA专业拟录取考生须知请查看MBA教育中心主页通知。

附件1.网报通信地址.pdf

附件2.组织关系转移补充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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