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2023年度学校各单位通用设备申报计划,为及时完成采购,在落实勤俭办学总体要求基础上,本年度的通用设备由学校统一采购,请各单位将实际需采购的通用设备按下列要求填报并提交相关资料。具体如下:
填报范围
通用设备(12种品目):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打印机、复印机、多功能一体机、投影仪、扫描仪、液晶显示器、LED显示屏、触控一体机、服务器、空调机。
二、填报表格
(一)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打印机三个品目的采购:
1、政采云批量采购馆能满足采购需求的,采用政采云批量采购馆方式采购(填《政采云批量采购馆采购申请表》(附件一),政采云批量馆网址:https://ddcg.zcygov.cn/?utm=luban.luban-PC-2694.161-market-menubar-pc.23.0f55acf0d1f111ed8163bb92bc0f5067)。
2、政采云批量采购馆不能满足需求的,需填写《特殊用途申请说明》(附件二)、《通用设备购置申请表》(附件三)及《采购需求表》(附件四);
(二)除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打印机三个品目之外的其他通用设备:需填写《通用设备购置申请表》(附件三)及《采购需求表》(附件四)。
三、其他说明
1、各单位的通用设备采购都需要提供论证意见(所有的通用设备可以作一个总的论证,见《仪器设备购置论证表》附件五);
2、本次统一采购完成后,原则上年度内不再受理通用设备的采购申请;
3、请各单位将上述采购申请资料于2023年4月25日前将纸质版材料交国资处招标科334室(加盖单位公章、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时发送电子文档至邮箱276864733@qq.com;
4、未尽事宜,请联系招标科:2290675 。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3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