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为加强大型仪器设备的规范管理,学校制作了《大型仪器设备使用记录本》,以详细准确记录大型仪器设备的使用状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使用范围
单台(套)价值在4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明细见附件),均应使用《大型仪器设备使用记录本》登记设备运行和使用情况。
二、相关要求
(一)大型仪器设备使用登记是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大型仪器设备考核的重要依据,国有资产管理处将不定期抽查使用登记填写情况,望各学院高度重视,据实填写并妥善保管。
(二)请以学院为单位,于4月29日17:00前至办公大楼328室领取并发放给设备使用人,其它填写要求请参照记录本填写说明。2024年5月1日起启用新记录本。
(三)北海校区可根据记录本模板自行印刷。
学校40万元及以上教学科研设备.xls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