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简介
我校于2003年正式招收法学专业本科生,法学本科专业是广西区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法学专业以新文科建设为引领,突出学校电子信息强势学科优势,大力发展跨学科联合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秉持“厚基础、宽口径、重实践”的教育理念,积极实施“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继续依托学校电子信息类强势学科的优势,立足广西,面向东盟。着重培养学生将大数据、人工智能与法学结合的能力。注重开展民族法教学,培养学生将所学法学知识服务广西地方民族经济与社会发展的能力。开展东盟法教育教学,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发展提供有效的法律人才支持。注重学生实践能力的提升,将实践性教学作为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手段,造就扎根西部民族地区、服务基层的法学应用型人才。法学专业特色或优势有:第一,区域服务、社会服务突出。毕业生在西部基层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构、律师事务所和涉外机构中从事决策、审判、咨询等法律工作。第二,教师学术积累深厚。法学专业教师都是毕业于国内外双一流高校的博士,且长年从事法学专业的教研工作。第三,人才培养业绩突出。既注重过硬的专业素质养成,又强化思想政治教育,毕业生大多成为地方或行业骨干。
专业基本信息
(一)专业代码:030101K
(二)专业名称:法学
(三)所属专业类:法学类
(四)授予学位:法学学士学位
(五)学制:4年
(六)修业年限:3~6年
培养目标及毕业要求
(一)培养目标
培养适应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和市场经济发展要求,掌握习近平法治思想,掌握法学基本理论知识,具有较强能力运用法学理论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应用型法律职业人才;培养学生分析电子信息、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与法学专业交叉问题的能力,能够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在基层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构、律师事务所和涉外机构中从事决策、审判、咨询等法律工作;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适应行业与地方需求、专业基础扎实、实践能力强、社会责任感强、务实创新、具有国际视野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根据法学专业培养目标的人才定位,对毕业生5年左右的职业发展预期目标分解如下:
目标1:具备良好的法律人职业操守和素养。具备献身中国法治事业的理想信念,正确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具有良好的人文社会科学素养,具备健康的心理素质、高度的社会责任感,拥有优良的品格,能够在社会主义法治实践中理解并遵行职业道德和规范;
目标2:具备扎实的法学专业理论知识。掌握法学基本原理与法学体系架构,理解法律制度背后的内在机理,能够熟练地将法学的相关理论应用到社会主义法治领域;
目标3:具备娴熟的法学专业应用技能。能够正确地理解与适用法律,熟练地应用法律处理实践问题,能够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构、法律服务机构开展工作,最终促进法治政府、法治社会、法治国家建设水平的总体提升;
目标4:具备良好的创新能力。具有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能够掌握法学专业领域常用的研究方法,分析和评估法学研究领域的前沿动态,能够通过探索、分析,研究解决实践中出现的法治疑难问题,促进我国法治事业更好地发展。
(二)毕业要求
本专业要求学生深刻领会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确立自觉的法律职业意识,具有优秀的职业品格和素养。同时注重学生实务技能的培养,提高学生运用法律相关知识解决实际法律问题的能力,培养具有强烈的政治使命感、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娴熟的法律职业技能和开阔的国际视野的适应中国社会发展的优秀法律人才。具体地说,本专业培养的毕业生必须达到如下知识、能力与素质的培养要求:
1.法学知识:具备系统的法理学与部门法知识,掌握实体法与程序法知识,形成一个相对完整的法学学科知识体系。
2.问题分析:具备运用法学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处理问题,具有成为法律工作者的基本工作能力。
3.研究:掌握搜集文献资料的基本方法,能够获取法学前沿理论及研究动态并进行归纳整理,具备一定的科学研究能力。
4.法律职业规范:建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价值判断能力;具有家国情怀,具备良好的人文素养、科学精神和职业伦理修养,能够知行合一、吃苦耐劳、勇于承担风险,具有面对困难时坚忍不拔的意志。
5.法律与社会:具备将所学法学理论知识与社会实践相结合的能力,能够运用这些知识用于分析、判断、解决、预测、评价社会生活中实际发生的现象和问题。
6.个人与团队:能够在多学科背景下的团队中承担个体、团队成员以及负责人的角色。
7.沟通:能够就法学领域的理论、实践问题与业界同行及社会公众进行有效沟通和交流,包括撰写报告、论文、陈述发言、清晰表达或回应指令,并具备一定的国际视野,能够在跨文化背景下进行沟通和交流。
8.终身学习:对法学领域的理论和发展趋势有明确的认识,具有自主学习和终身学习的意识,有不断学习和适应发展的能力。
核心课程及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一)核心课程:法学专业核心课程采取“1+10+X”分类设置模式。“1”指“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课程,“10”指法学专业学生必须完成的10门专业必修课、包括:法理学、宪法学、中国法律史、刑法、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国际法、法律职业伦理。“X”指我校根据办学特色及法学院团队研究方向开设的其他7门专业必修课、分为三个方向,分别是民商法方向的商法学、知识产权法;经济法方向的经济法、环境资源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国际法方向的国际经济法和国际私法。
(二)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模拟审判、模拟仲裁、模拟调解、模拟谈判、判解研究、专业实习、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
学分修读要求
毕业总学分不低于158学分。其中,通识必修课程40学分,通识选修课程6学分,学科基础课程8学分,专业教育课程55学分,实践教学课程40学分,多元化教育课程9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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