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起草年度审计工作计划、财务审计项目实施方案。
二、负责学校及所属单位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预算执行情况与决算、专项资金、经济责任(含在任和离任)、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有效、国有资产的管理和使用等各项财务审计工作。
三、负责学校基建和修缮工程跟踪审计工作,包括招标文件审核、工程变更、签证审核、隐蔽工程见证与验收、合同审核、预算审核、施工过程中的造价控制管理及监督、竣工结算审核等工程审计工作。
四、负责学校服务、货物类采购工作的经济合同审计工作。
五、负责监督被审计单位执行审计整改落实情况,做好后续审计。
六、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